【新唐人2013年03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4日电)洪男涉嫌冒用健身房副理名义,不仅向员工诈财,并谎称老板可以每月20万包养,与2女发生性关系。检方侦查后,起诉洪男。
新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起诉书指出,32岁的洪男,涉嫌打电话到某健身中心,冒用公司副理名义,对刘女诓称投资公司可获取高额利润,说服刘女汇款。
检方表示,洪男为取得人头账户,涉嫌再度去电到健身中心,用同样手法,向徐姓和罗姓女员工谎称,老板想要找年轻女孩作陪,并向2女提出每月可得20万元包养费用。
检方指出,2女同意后,多次与被告发生性关系并提供银行账号给洪男;被告取得账户后,通知刘女将投资款项汇入。
刘女声称前后共汇款新台币16万元,她在汇款后,多次致电被告,但始终联系不上,全案才揭露。洪男在检方侦讯时坦承大部分犯行,检方侦查后,依诈欺罪起诉洪男,并向法院具体求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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