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4日电)李姓男子去年牵他的黄金猎犬经过洪男饲养的土狗,土狗朝猎犬吠叫,猎犬闪避遭车撞。法院审理后,判决洪男应赔8万余元。
原告李男主张,他在去年1月18日上午,牵着黄金猎犬行经被告洪男公司门口,遭洪男饲养的黑色土狗攻击,黄金猎犬为了避免被咬,四处闪避,不幸遭后方车辆撞击,经送医诊断后,判定右后腿粉碎性骨折,李男提告,请求赔偿医疗费新台币8万9400元。
被告洪男则认为,黄金猎犬的伤势是被计程车撞击造成,且土狗是出于自然反应,才会起身吠叫,并无做出任何攻击行为;另外,原告让狗儿左右跑动,甚至在马路上打横,没牵好狗儿导致被撞,也有过失。
法官调阅监视画面后,认定洪男饲养的土狗趴卧在公司门前,该处为道路白色实线标线旁,属于公众得出入场所,洪男放任狗儿在外,使得原告的黄金猎犬行经该处时,遭后方车辆撞击,有过失责任。
法官认定,扣除非因车祸衍生出的医疗费用1800元,判决被告洪男应赔偿原告8万7600元,全案可上诉。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3/03/04/a856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