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2日讯】(中央社旧金山1日综合外电报导)三星电子公司(Samsung)侵害苹果公司专利的损害赔偿金额,美国联邦法官高兰惠(Lucy Koh)裁定应减去约4.5亿美元,三星应赔偿约5亿9890万美元。
路透社报导,减少的金额是4亿5050万美元。
高兰惠也下令,将就所涉及若干产品的损害赔偿举行新审判。
法新社报导,高兰惠说,陪审团计算损失金额时有误,包括三星产品智慧型手机银河Galaxy SII和银河平板电脑。
目前的损害赔偿金涵盖14项产品,包括某些银河智慧型手机和银河平板电脑Tab 10.1等,但不含上述两项产品。
高兰惠也说,两造在新审判前,可将此案提交上诉法院复审。
加州北部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高兰惠同意减少后的损害赔偿金额,约5亿9890万美元。她也否决了苹果(Apple Inc.)提高赔偿金的请求。
媒体元月底报导,南韩首尔大学法学院专利专家李大禧(Lee Dai-hee)说:“有许多技术问题。根据我的保守评估,三星赔偿苹果金额不会超过4亿美元。”
美国9名陪审员2012年8月裁定苹果胜诉,说三星蓄意侵犯苹果专利,必须赔偿苹果10.5亿美元。
三星一名资深主管之前表示:“鉴于美国联邦法官驳回蓄意侵权裁定,三星付给苹果的罚金料将不到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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