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静萍台中1日电)台中市大甲区洪姓女子在镇澜宫向信徒招揽女子除黑斑,以果酸原液为人擦拭,导致一名妇女险遭毁容,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今天指出,59岁的洪姓女子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去年12月4日在大甲镇澜宫庙埕成功招揽梁姓妇女进行除黑斑后,将梁妇带到一处美容机构,先用器械刮除梁妇脸颊的黑斑皮肤,再以成分不明的果酸原液为妇擦拭,造成梁妇左脸痛麻、流血。
起诉书中表示,洪女为梁妇完成侵入性除斑动作后,就交付“利肤软肤”给梁妇擦伤口,还收取新台币1300元,而梁妇返家后,发现脸颊伤口持续恶化,并变成蜂窝性组织炎及脓疡,因此报警处理。
洪姓女子供称,用果酸液做脸一开始会疼痛有灼伤发炎,但慢慢脱落后再结痂就会恢复正常,她并辩称,这种果酸原液的浓度是给美容师专用的,自己并未违反医师法。
但检察官调查后认为,“痣”及“斑”之去除,应属医疗行为,坊间虽常见有人设摊点痣,但未使用仪器、未有侵入性或未交付药品,就不受医师法的限制,由于洪女先以器械刮除两颊,已违医师法,因此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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