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7日电)北检侦办双子星案,今天传唤北巿府捷运局人员等3人作证,讯后请回。检方调查银行汇款证明真伪,不排除将传唤捷运局高层。
台北地检署在去年12月间受理双子星案,太极双星因未在2月21日深夜前汇款到位失格并爆发银行汇款证明疑有伪造文书罪嫌。检方22日立即指挥调查局台北巿调查处干员前往台北巿捷运局取得两张英文写的银行汇款证明影本。
检调经分析比对后,今天传唤捷运局承办庄姓科长、陈姓科员及承办这起汇款管理外币账户的台北富邦银行洪姓协理等3人作证,晚间移送北检复讯,讯后请回。
据了解,捷运局承办人员均表示,21日当天下午,太极双星人员前往捷运局表明,他们的国外投资公司很有钱,“保证金部分,钱不是问题”、“晚上9点,钱就会汇入”,捷运局人员回称,“钱先入账再说”。
捷运局承办人员还向检察官说,他们当天等到晚上9时发现,太极双星汇款未到位,而太极双星人员则在晚上11时多带着“英文写的银行汇款证明”到捷运局交付给他们的长官。
检方表示,初步调查“英文写的银行汇款证明”,两张纸各记录汇款5000万美元,仅是一家美国投资公司汇给一家香港投资公司的e-mail,与太极双星提出保证金一事,无关联性。
检方怀疑,太极双星提交“英文写的银行汇款证明”,意图拖延汇款时间,办案人员为追查是否有伪造文书等不法行为,不排除将传唤捷运局高层到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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