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27日电)内政部今天宣布“以房养老”试办计划3月1日上路,以70岁长者、不动产现值为新台币1000万元为例,男、女皆可月领3万以上。
内政部表示,试办计划自民国102年3月1日至106年底止,试办人数最多100人,试办对象以直辖市、县(市)年满65岁以上、无法定继承人、单独持有不动产,且不动产价值不超过社会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户标准为主。
以房养老制度,主要是协助长者将自有的不动产,逆向抵押给政府,长者仍可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每月还有固定生活费,并采“终身给付制”,直至老人终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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