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有限开放外籍医生医疗行为

【新唐人2013年0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26日专电)韩国媒体今天报导,保健福祉部公布,在韩国进修的外国医生未来将可进行部分医疗行为。

韩国“联合新闻通讯社”指出,根据新的告示规定,来韩进修的外国医生将可参与医疗行为,但首先要由韩国保健产业振兴院、韩国国际保健医疗基金会,以及相关进修项目负责医疗机构向保健福祉部申请批准。

韩国保健福祉部可对临床经验超过3年以上的外国医生,核发1年许可,条件是在韩国国内事先接受相关医疗行为的培训3个月以上。根据政府之间的协议,许可时间最长可延长至2年。

报导指出,获得许可的外国医生只能在进修医疗机构内,在负责指导的专业医生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医疗行为,而且必须事先告知患者自己是外国医生。医疗行为限定在许可证上记载的范围内。

保健福祉部也表示,选定首尔、大邱、大田、仁川、济州、全南、全北、釜山为吸引外国患者支援项目的对象地区。南韩政府提供支援的6个地方政府去年吸引外国患者15万7000人次(初估值),比2011年的12万2297人次增加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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