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2日电)台北巿环保局陈姓分队长涉嫌在开劝导单时,向被罚者推荐某家清洁业者,再向业者收贿,检方今天向法院声押禁见获准。
台北巿政府环保局今天指出,全案已进入司法调查,环保局依职权今天召开考绩(奖惩)委员会,会中决议将陈姓分队长记大过处分并立即停职。
廉政署日前接获检举,台北巿政府环保局沟渠清理第一队陈姓分队长疑与某家清洁公司苏姓负责人勾结,收受贿款。
廉政署长期搜证发现,陈姓分队长职责为查看台北巿南区盖房子的工地附近沟渠有无遭污染或阻塞,再依情形开立告发单及劝导单给工地;他在开立劝导单时,疑向工地推荐可找苏的清洁公司签约每月定期清洁。
办案人员查出,等工地与清洁公司签约后,苏便以每案新台币1万元至5万元不等金额行贿陈姓分队长,犯案期间从民国100年至今,不法所得金额还在统计。
台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于知庆昨天指挥廉政官,兵分4路搜索陈姓分队长住居地及苏的公司及住处,并约谈陈、苏及苏的胞妹侦讯。
检方复讯后,认定陈姓分队长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收贿罪,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苏姓业者以20万元交保、胞妹则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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