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我全家如何生活、生存下去?!

【新唐人2013年2月22日讯】2007年6月15日,浙江省桐庐县合村乡大琅下山坞村村民叶海东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时年16周岁),三级护理。为给儿子叶海东治病,叶金水、方友香夫妻两到处借钱,负债累累,生活十分困难。

腾达纸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距受害人住房仅二十米左右。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污水及噪音严重影响了我们一家的日常生活。我们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鲍忠平沟通无果后,在无奈之下只能向县有关部门反映,请求处理,但有关部门至今未予处理。

2010年10月3日,卧床养病的叶海东实在不堪忍受公司造纸机噪音和污水臭味的折磨,将该公司的电闸拉下,以求能休息一分,不料被该公司老板娘朱卫英(鲍忠平之妻)拖住,并打了110,派出所民警直到现场后,未了解事实真相,即将叶海东强行拉去警车,见叶海东拒上警车,民警采取掐叶海东的脖子,并打了叶海东三个巴掌,使叶海东的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的惊吓和伤害,致叶海东的病情加重,至今无法下床行走。

当时受害人之母方友香为了不被民警再加伤害而加以阻止,却也被桐庐县公安局“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处以了七日的拘留。”天理何在?!

噪音和污水的臭味,实在不堪忍受。2011年8月10日,叶海东再次去拉电闸,腾达纸业有限公司的老板鲍忠平带了其妻朱卫英、鲍小英、鲍忠良赶到我家中,用木棒丧心病狂极为残忍地将叶金水的左手臂、左大腿、左小腿打断,全身多处软骨组织打伤,当时情景惨不忍睹。经法医鉴定,已经构成轻伤。对凶手的如此恶劣行径,公安部门至今未予处理,任之逍遥法外。还有国法吗?

现在我一家三口已经有二个男子丧失了劳动能力,身为农民的三口之家彻底丧失了生活必须的经济来源,今后,我全家如何生活、生存下去?!

政府部门不治噪、不治污,公安部门不制凶、不追究凶手的责任,实无奈,我只能上北京走访,被北京方送回来后,桐庐县公安局于2012年8月17日,将我关闭于桐庐凤凰宾馆。这时,我告诉他(她)们,我已怀孕二个月了,他(她)还不放我。同月27日,他们陪我检查时,胎儿尚可,次日趁他们不备,我逃回家中,9月10日发现胎儿不幸流产。

我一家被折磨得如此程度,哀求政府能给一个合理、合法、满意的结论,我相信总有公司,公道的啊!!!

受害人:叶金水、方友香、叶海东 ,系浙江省桐庐县人,住桐庐县合村乡大琅下山坞村。

三受害人系同一家庭成员。叶金水,男,1964年2月24日出生;方友香,女,1970年1月10日出生;叶海东,男,1991年2月9日出生。

联系电话13588489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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