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1日电)“雨衣大盗”王渊抢银行遭判无期徒刑,台湾保全公司声请发还王渊遭扣案款项。法官将确认扣案款所有权归属,再作裁定。
王渊被控犯下去年3月台湾企银南京东路分行台湾保全公司运钞车、民国94年台企银及96年合作金库卫丰运钞车等3起抢案,得手逾新台币4000万元;一审被依强盗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法院下午开庭,台湾保全公司主张,王渊遭扣案的1029万元是去年抢案强盗得手的赃款,因此声请发还。王渊对此坦承,表示这是最后一次抢案所得的赃款,没有掺杂其他款项。
但法官表示,由于警方怀疑王渊另外还涉及其他案件,法官将再确认扣案款项所有权归属后,再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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