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1日电)七旬魏姓老翁为抵债让债主住进家中,却不满常被奚落,纵火烧死债主情侣。最高法院今天依杀人罪,判魏男无期徒刑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家住新北市树林区的魏男于民国87年间,因欠钱无力还债,让债主廖男及其女友住进家中2楼抵债,自己则搬到3楼加盖处。
魏男不满长期被廖男奚落没出息,怀恨在心,100年12月间又被对方谩骂后,购买大量汽油纵火,用打火机点火后旋即逃到屋外,廖男及其女友命丧火窟,魏男当天向警方自首。
法院审理时,魏男供称无意烧死被害人,只是想吓吓对方,廖男常骂他、有时还会打他,他一时失控铸下大错,十分后悔。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处魏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二审仍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今天审结,判处魏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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