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一粒:胡锦涛怕的是“一损皆损”!

【新唐人2013年2月20日讯】在胡锦涛身上,有很多令人不解之谜。虽然他已退下,(除国家主席还没到期)但还是应该揭示其谜,分清善恶,明辨是非。例如:为何不逮捕周永康?他是真的亲民搞和谐社会吗?裸退是亮点还是黑点?其实质,关键的症结,胡锦涛怕的是:“一损皆损”!

“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此语出自《红楼梦》:贾史王薛“四家皆联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皆有照应的。”意思是,一个受损害,其他都受损 害;一个繁荣,其他都繁荣。而现今中共邪党大多为贪官,虽然有激烈的派系争斗,但由于共同的既得权贵利益,一旦触及到暴政倒台之事,便相互勾结“扶持遮饰”,唯恐“一损皆损、一荣皆荣”。

至于胡锦涛所怕的“一损皆损”,在这里需添加一层涵义:即怕鱼死网破,彼此皆损。说白了,就是怕“一损自损”!

(一)为何不逮捕周永康

周永康原来身居中共常委、政法委书记之高位,掌控着国家公检法、武警等特权,本应廉洁奉公、两袖清风。可是他却利用职权之便胡作匪为、无法无天地 犯罪,犯下了十恶不赦的大罪。诸如:贪赃枉法、杀妻淫乱、另立中央、阴谋篡权、草菅人命、活摘器官等等。他的下级副部长级的,如重庆市的两任公安局长文强、王立军之流,都是贪腐行恶的大罪犯。此种衰败之象真是古今中外所罕见——公检法的执法者,特别是高层执法者,走邪道、肆无忌惮地犯法。这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

这里仅举一例:据透露,周永康的儿子周斌通过倒卖土地、掌控工程、铲事捞人,权钱交易,大发横财。在周永康的支撑下,他能控制多数中石油系统以及四川和重庆的高层官员的提拔任命。薄熙来在重庆则给了周斌400亿人民币的项目,使得周斌获得了近100亿人民币的暴利。他已积聚了200亿人民币的周家财富,在北京就有18处房产,包括东、北、西部郊区的宫殿式建筑,其中一处不装修的,价值就2亿人民币。2012年英国《每日邮报》把周永康评为中国“十大黑领”人物之一 。

在周永康诸多的罪状中,拿出哪一条都够绳之以法了。特别是在“薄王事件”后,逮捕周永康是顺理成章之事,已成为中外人士的共识和舆论气氛。然而,他却能逍遥法外,频频露面,安全无恙,真乃怪事!胡锦涛为何不逮捕他?况且还有“宰相”和“王储”的支持,实在令人费解。

原来周永康在中共的政法部门历练,确实积攒到一些流氓手段。原重庆市公安局长文强,在被处决前,虽然掌握了上司一些贪腐罪行,但未能作为要挟的把柄;王立军则有了经验,留有证据,才成功地“狗咬狗”;而周永康则更高一筹,为了保自己,大肆收集别人的、所有高层人的黑材料,并且事先抛出一些,采用 “打骡子惊马”的战术,以此来要挟帮主。在彭博社、《纽约时报》攻击习近平、温家宝之后,周永康紧握“炸药包”的按钮,直接威胁着胡锦涛,造出“鱼死网破”、“同归于尽”之势,这一流氓招术,真就起到了威慑作用。

原来周永康这个黑社会、流氓、间谍总头子,野心勃勃,有恃无恐。他利用国安、特工、情报人员,暗地里窥探、搜集、整理中南海所有高层人员及其家人贪腐的证据。主要企图,是篡位夺权时,打击反对者;周永康自知罪孽深重,也有不得已的另一手准备,即失利时以此保命。当在政变的阴谋流产后,便拿这些高层的黑材料,释放“同归于尽”的烟雾。尤其对胡锦涛作为讨价还价的砝码。中共邪党自封“公仆”,可是有几个清廉呢?!

胡锦涛也有其把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又一大特色,就是“老子当官,儿子发财”,形成了太子党这个权贵阶层。可称为:“大特色之二”。(因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甚多,笔者实无能历数其详,也不能系统地分辨其主次,在这里只是对本文涉及到的有关大特色,索性编排个序号,以便明晰、醒目一些。) 中共统治60年,前30年打倒地主、资本家;后30年自己来当地主、资本家。据英国和非洲媒体报导,胡锦涛之子胡海峰曾任董事长的清华同方集团威视公司,在非洲纳米比亚,签署机场港口扫描设备的合同,涉嫌贪污、行贿案。

2008年的5月13日,威视公司与纳米比亚政府签署一份5532万美元的安检扫描机合同,以2007年胡锦涛访问该国时援助纳米比亚的4252 万美元“软贷款”来支付,纳米比亚政府自筹1280万美元,按合约规定纳米比亚自资部分,要首先付予威视,专门用作生产所需仪器的前期成本费。2009年 2月27日由纳米比亚政府交付了自筹资金给威视。而后纳米比亚财政部通过例常对银行的检察发现,这笔钜款却马上转入了一个由三人合开的账户。这个账户的三 个所有人分别是纳米比亚一家顾问公司的老板拉迈克和莫科萨瓦以及威视公司在纳米比亚代理人杨帆。扬帆是胡海峰洗钱的白手套。纳米比亚反贪委员会以涉嫌诈骗、行贿以及贪污罪将这三个人逮捕。

胡海峰的名字在大陆的各网络搜索引擎上立即成为敏感词。多个大陆搜索引擎关闭对“胡海峰”的搜索;中国为了掩盖胡锦涛儿子的贪污丑闻,向纳米比亚总统、政府部长、前总统等九位政界要人的子女提供高额奖学金。

南非《邮卫报》报导还透露,威视公司2003年曾与南非海关签署价值30亿南非兰特(约26亿元人民币)的扫描仪合同,而当时他们在南非的代理商“非洲战略资产保护公司”就曾使用贿赂手段赢取保安合同。威视公司还有在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买卖,按照纳米比亚模式来推算,胡海峰的贪污受贿总额达到百亿美元。据澳大利亚报纸报导,胡海峰已经把一部分资产转移到澳大利亚,建立了合资公司,顺利完成了洗钱,实现了资本胜利大逃亡。

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护下,胡海峰安然无事。2010年4月,已离开威视公司,调到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任党委书记。

纳米比亚的风波暂时过去了,而周永康却留了“一手”证据。特别是去年3月15日薄熙来被撤职后,周自知不妙,便以胡锦涛的黑材料来要挟。并首先在胡锦涛的大内总管、中办主任令计划身上下手,开始前所未有度的名声攻击。另据北京高层消息人士透露,周永康还故技重施,3月18日以“法拉利事件”,谋害 了令计划的儿子令谷。周永康对前妻都能以车祸事件来谋杀,在美国也能以车祸来杀人,这次在自己掌控的家门口让令公子丧生,真是轻车熟路,更无法破案。按着老百姓的说法,这是“打狗对着主人来的”,胡锦涛真的就惧怕了。5月初,200名中共高官在京西宾馆开会达成“默契”,定下薄案不再追查周永康,政法委降级,周永康交出权力。那么,胡锦涛为何把政法委降级了?是因为第二权力中央,在威胁着他的帮主之位。但据观察家分析,这是经过胡和周谈判,胡在作出不逮捕周的许诺之后,周才答应政法委降级的。不然周即使要退了,也不能束手待毙。

当海内外逮捕周永康的呼声越来越高、十八大召开前夕,10月26日周永康利用美国《纽约时报》,头版头条的显着位置刊登温家宝家人积累“巨额资产”的报导。大陆新闻不自由,缺乏舆论监督,中共高层内斗利用国外媒体造舆论,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之三。

此前周永康已通过国安系统特务在百度等搜索网站和海外媒体攻击温家宝、习近平,这次对温家宝家人造假黑材料比较详细。一是因为温家宝主张清算活摘器官的罪行;二是意在表明威胁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胡锦涛——这便是“打骡子惊马”的伎俩。于此同时,江派的总参谋曾庆红等也出来借此施放恐怖空气,声扬: “一损皆损,一荣皆荣”,威胁中共高层,对薄案“收手”,不能再延伸追查下去。

逮捕周永康是常理、天理、法律之理、民众心中之理。可是“一损皆损”击中了胡锦涛的要害,只得对周永康罢手,彼此双方无恙。谷开来为了儿子去杀人,是假的;而胡锦涛为了儿子不逮捕周永康倒是真的。

胡锦涛还在十八大报告中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如何理解其真正涵义?在西方,总统有过失都可以弹劾,犯罪一样法办;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主要的、大特色之四:就是能圈养、保护贪官污吏。——这也是本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突出起 来、排列序号的原因所在。

(二)对法轮大法到底是什么态度?

法轮功问题,已成为中南海面对的最核心问题。对法轮功的迫害,倾尽了国家的人、财、物力,使中共内外交困。

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已经延续了13年之久,使几百万大法弟子丧生,其中胡锦涛当政10年。先前有个《十问胡锦涛》,现在看真该问问胡锦涛了。就问一个根本问题吧:对法轮大法到底是什么态度?

有人认为,胡锦涛可能不太了解法轮大法是正法正道吧。怎么能不了解呢?,那除非是昏君。胡锦涛还没有昏庸到那种程度,很多事情还是心知肚明的——

迫害法轮功之初,胡锦涛就知道学大法是修善的,法轮功是无辜的。只因为学法轮大法的达到了上亿人,超过了党员人数,便引起了邪党帮主江氏的妒嫉。他一直处心积虑地树立自己的党魁形象,除了到处题词外,还想有个与时俱进的马列新理论,还想在毛思想、邓理论之后,把“三代表”也写入史册。邪党的“斗争哲学”致使他:“打击别人,才能抬高自己”。 江氏曾在一个高层会议的谈话要点中说:“一直决心对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信仰和理论进行批判,夺回并巩固无产阶级的思想阵地。法轮功讲‘真、善、 忍’,不会搞恐怖暴力活动,我们的打击工作就可以放手进行。”

在中国大陆说是中共“一党专制”,莫不如说是党魁“一人专制”。从称为“大救星”的毛帮头搞的“土改”、“三五反”、“反右派”、“反右倾”、“文化大革命”,到“三起三落”邓魁首制造的“6•4惨案”,直到“二奸二假”江元凶迫害法轮功,都是一人独裁专断。有《宪法》,不守法,执法违法,“权大于法”。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之五。哪里是“法制社会”,给谁定罪,只是党魁“一句话”,打倒谁时“罪证如山,踏上一千只脚”平反时“又一句话”就都“烟消雾散”。迫害法轮功至今,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制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大之冤案。

江氏一伙,犯了滔天的群体灭绝罪,在许多国家被起诉、立案。作为国家首脑的胡锦涛怎么能不知道呢?

迄今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和国际机构,接受了对江魔头和政法委的主要成员的起诉,立案80多起,已有多人被判处有罪。大陆的高官违法犯罪,中国的公民只能到海外去起诉,由外国的法庭来立案、审判。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之六。

法轮大法洪传全世界,胡锦涛出访,无论走到世界哪个角落,都有当地的大法弟子打着横幅在请愿:“停止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已洪传120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一书,被翻译成近30种语言文字在全世界出版发行,近几年神韵艺术团的演出,在全世界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为什么法轮大法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都认为是正法正道,而唯独在中国大陆被诬陷为“邪教”呢?

此种情景,往往使人想起《晏子使楚》的故事中,晏子所说的话:“今民生长于齐不盗,入楚则盗,莫非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那么,是中国大陆水土善生邪吗?非也,中华大地称为神州,五千文明,人杰地灵。只是中共这个邪党善生“邪”事。60年暴政,“与人斗其乐无穷”,整人的闹剧一个接一个,名堂甚多:“地、富、反、坏、右,牛鬼蛇神;走资派,资本主义尾巴,资产阶级自由化… …”不一而足,皆成了历史上的笑谈;将来回过头来看迫害法轮功中编造的谎言,什么敛财、豪宅、1400例、“自焚”,也会同样成为人们的笑柄。

既然胡锦涛知道法轮功受迫害是无辜的,那么他到底是什么态度呢?似乎从来也没表过态度,其实这本身就是个态度了。比如——

美国国会众议员在国会大厦以412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了第605号决议案。美国国会的议案中对过去十年来仅仅因为个人信仰而遭受中共持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表示同情,要求中共立即结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胁迫、监禁及酷刑折磨,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而胡锦涛没有回应态度;

国际社会包括美国、加拿大、欧洲、澳洲与台湾议会已数十次提案,针对中共迫害法轮功频频发出正义呼声。胡锦涛也没有个态度;

加拿大总理哈珀访华期间,指出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遵纪守法,对社会的贡献巨大。胡锦涛哈还是没有个态度;

特别是对高智晟上书和受迫害,至今也没有个态度,令人感到遗憾:

高智晟基于对《宪法》和执政者的信任,向全国人大致公开信之后,又三次给胡锦涛和温家宝致公开信,要求当局停止迫害法轮功信仰者。

在2007年全美律师理事会年会上,当会长斯佛德先生宣布将“勇敢提倡者奖”授予中国著名律师高智晟时,250名与会代表全体起立,长时间热烈鼓掌,表达对高智晟律师由衷地敬佩和支持。美国众议员弗兰克‧沃尔夫 (Frank R. Wolf)承诺将全力营救“中国的良心”高智晟。

近日一家海外网站发布“2012年中国权势百人榜”,列出2012年对中国具有影响力的一百位“名人”,中国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位居榜首。

可是,2007年高智晟却被中国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但是长期处于失踪状态。2011年12月,缓刑即将满期时,其缓刑被法院撤销,再次被判服实刑3年。高智晟律师在被迫害的过程中受到了非人道的虐待。现在还被关押在偏远的新疆,家人探望受到百般的刁难。而胡锦涛仍然无动于衷,外界呼声不闻,是非曲直不辨。比起高律师的肝胆狭义之举,真乃天壤之别。

高智晟大义凛然说:“在中国,赤裸裸的践踏人权、侵犯人权不是一件危险的事。但是,你要把他践踏人权、侵犯人权的事说出来,是一种危险。因为知道这危险,所有的人不说话,这也是说不过去的。我们看到的罪恶太多太多了,而中国鸦雀无声。作为一名律师,不能按照常规的法律途径解决践踏人权这样的法律问题,这是当今中国的耻辱。”

那么,作为三权于一身的元首胡锦涛,不感到羞耻而无地自容吗?!

有人说胡锦涛受夹持,有“太上皇”,身不由己。笔者认为,江氏参政、干政是存在的,可不能算作汉献帝吧!怎么连一句正言态度也不敢表?还不如一介草民——

黑龙江伊春23岁女孩秦荣倩的父亲被哈尔滨监狱虐杀,母亲和妹妹为了申冤却被劳教。而黑龙江高级法院立案后,却不开庭审理。秦荣倩一家人的遭遇,得到了15,000个家乡父老的同情,慷慨签名按手印支持秦荣倩申冤。

而胡锦涛,就不敢签名按手印,实质上是对邪恶的惧怕、放纵,是对人民的一种犯罪。

(三)真心想亲民,搞“和谐社会”吗?

胡锦涛三权于一身的时候做了些什么?其在任时,装出一副和善亲民的面孔,又提出三个口号:“八荣八耻”、“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说是口号,那就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并没有强有力的措施和实际之行动。十年无建树,平庸而无为。

然而,江首恶在迫害法轮功中曾密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完全是黑社会的恐怖行为,正好同胡锦涛的口号相反,并实实在在地实施着。其残忍、血腥的程度顶峰造极,已经臭名远飏全世界。而胡锦涛对此事却无动于衷。

这里仅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出售”一事,来说明一下。活体摘取,是惨无人道的。引起全世界的关注、谴责!

早在2006年7月6日,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组成的独立调查团,在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后,得出指控是真实的结论,并向媒体和数十个国家公开了长达68页的《中国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麦塔斯称之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这种虐杀牟利暴行,罪恶至极,国外一些正义人士,纷纷主张来中国大陆独立调查。于是在2007年初,成立了澳洲、亚洲、欧洲及北美4个“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其成员有分布世界各地的350多名政要、宗教领袖、律师、医生、人权活动家等,都是自愿报名参加的。

2008年联合国酷刑特派专员Manfred Nowak及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Asma Jahangir在报告中,明确要求中共必须对于法轮功学员遭到强迫器官摘取的指控给予完整的说明及解释。

对什么“要求入境”、“要求解释”,胡锦涛一概不表态。而国际上的谴责声浪越来越高涨。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9月10日至28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世界190多个国家的代表和在联合国获得观察员身份的200多人权组织的代表出席会议,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成为此国际会议的焦点。针对如此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暴行,各国议员与政要纷纷强烈谴责中共。

美国2012年的人权报告,第一次把中国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正式载入其中。2012年10月3日,106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致信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要求美国国务院公布已经获得的有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一切资料并采取措施制止中共的活摘罪行。

对于外国的一些谴责、要求,中共邪党往往采取的方式,是让外交部发表声明:干涉中国内政!人所共知中国已加入国际人权公约,还不许别人监督、谴责,仍然操这种老调“干涉中国内政”,屡屡败露其蛮横耍赖的丑态。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之七。而胡锦涛作为一个国家的首脑人,对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怎么能漠然置之呢?!杀人放火的事都不管,这是哪一“耻”呀?恐怕已超出“八荣八耻”了吧?这是什么“科学发展观”?如此“社会”能“和谐”吗?真个“天桥把式——只说不练”!

原来人们以为胡锦涛不了解“活摘器官”的罪行,现在看不然,他不是不晓得,而是知道得很详实。“薄王事件”后,“活摘器官”之事充分暴露出来。

薄熙来不但参与活体摘取器官,而且还大量出卖尸体。大连尸体加工厂,是在薄支持下兴隆起来的。中国法律严禁买卖尸体,可厂家不办理出入境证明,“上百具浸泡在福尔马林溶液中的人体标本”,多次在海关和检疫部门进出口如履平地。据曝料,薄熙来和妻子谷开来在到重庆前,就已积累80亿人民币的财富,并大部分转移到美国等。薄谷开来早就拿到了新加坡的绿卡,并且把帮助其洗钱的海伍德给灭口杀害了。

王立军任主任的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曾获得过“光华创新奖”,获奖成果是他研究注射用死亡液的配方,让死刑犯尽快地无痛苦地死去,为的是得到最鲜活的器官。其性质比二战时期日寇的七三一部队还恶劣!王自曝“两年中做了几千次人体器官摘取”。而据统计,中国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者几乎等于零,而全国死刑犯一年才几千,一个小小的锦州市,是谁提供数千个器官呢?胡锦涛对于“活摘器官”罪恶,不但了解还帮助隐瞒。在开庭审判王立军、谷开来时,故意回避隐瞒了“活摘器官”的滔天罪行。法院开庭审判,不是按法律审判,而是按邪“党”的意图审判。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之八。

“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在全球发起了“百万签名”活动,征得133个国家和地区的135多万份签名。(平均每个国家或地区有一万多人表态)并把此签名的请愿书递交给了欧盟总部、美国政府、澳大利亚政府、国际奥委会等,要求帮助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最终结果呈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作为外国的普通的百万民众,都能为中国大陆受迫害的修善人,伸出救援之手。而胡锦涛竟如此掩藏奸凶,应为同罪!他所怕的是:“一损皆损”。

(四)裸退是亮点还是黑点?

对裸退,很多人疑惑不解。是亮点还是黑点?通过诸多事实的剖析,胡锦涛的裸退,不是亮点而是黑点——

其一,不干政不是目的,杀人犯必须偿命。

有人说,胡锦涛裸退与江泽民“同归于尽”,结束中共老人干政什么潜规则,意义重大。认为江不干政,就达到目的了。不干政是什么目标?江魔头是个罪大恶极的刽子手,十恶不赦双手沾满了鲜血的杀人罪犯,迫害法轮功以来,造成了千百万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孤儿寡母的惨案。还什么“老人”?“不干政”?如此血淋淋的罪行就在眼前,但却坦然的逍遥法外。自古以来的万民皆知的法律:“杀人者,偿命;欠债者,还钱。”“血债要用血来还!”这是天理,人间正道。为官者要明镜高悬,执法如山。杀一个人都应该法办、偿命,而他犯的是“群体灭绝罪”,“千刀万剐”都难以还清血债。

江氏“不干政”,就可以安度晚年了吗?或者说他“不干政”以后,才能把他绳之以法?就是说他“不干政”、不表反对态度时,才可法办他。法办他还需要他自己同意吗?!如果没有中共以国家的名义来阻挡,按着国际人权法,外国法院早就对江氏缉拿判刑了。拿下赤裸裸的罪犯,上应天意,下得民心,而胡锦涛作 为一国之君却不能惩恶扬善。有句民谣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其二,甘愿做汉献帝,也不担坏罪名。

邪党迫害法轮功,倾尽了国力,已四面楚歌,即将把自己搞倒了。胡锦涛自知黑锅背得太沉重了,罪名难于承担。怎么样才能推卸罪过呢?只有当傀儡、汉献帝了。以前这是别人鄙视的称呼,现在是自己甘心愿做汉献帝。那么就得做出一副傀儡的嘴脸——裸退,枪杆子也不要了,装出无可奈何的可怜相。表露出有权也是傀儡,莫不如弃权裸退。看是自我牺牲,实则掩人耳目。眼含委曲的泪水,亲自把江魔头扶上十八大,并同其一起为西哈努克敬酒。真是很难演的一出戏。哪像是“同归于尽”,结束“老人干政”,而是一副敬老尊老的谦卑恭敬之态。

而且在十八大后,巡视外地时,又做出“无官一身轻”的样子,还原胡某人“善良亲民”本性的姿态。“国家主席挽着基层女书记”等的作秀形象,网上还真的炒作了一阵子。然而,假戏真不了,罪名是推卸不掉的!裸退,就等于宣布:“十年黑锅一背到底了!”

其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宁把黑锅一背到底。

有人说,胡锦涛头上有“太上皇”摄政,三权犹如虚设,十年隐忍当小媳妇而不得已。

其实不是那样。胡锦涛从最初的周永康以政法委的“第二权力中央”相对抗,到近几年随着江氏的衰退而逐步掌握了实权,直到“薄王事件”后极度操控了军权,“十八大”前胡锦涛已经达到了权力的巅峰。胡、习已把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四总部全部换上自己的人马。习近平曾经在党校建言胡锦涛留任军委主席,所有的军委也都联名希望胡锦涛能够留任。

当时要法办江氏血债帮一伙,形势是很有利的。只要在开庭审判王立军、谷开来时,不是隐瞒而是公开其“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出售”的滔天罪行。并顺蔓追查周永康及江魔头等,便可一举拿下。并且会得到全国民众和全世界的舆论支持,汇聚成一片叫好的声浪。

可是,胡锦涛却是违民心、逆天道而行,放纵了罪犯,还弃军权裸退。“该出手时未出手”,功亏一篑,反倒成了历史的罪人。在他看来,三权在手都未伤江氏的一根毫毛,光剩一权,继续担任下去也无用,退了倒干净,任其评说吧!

无权时想有权,有权时又弃权。与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同归于尽”,是何等愚蠢?平民百姓长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弃军权裸退,宁把黑锅一背到底,实际是打白旗投降。

他一心想着自保,就是怕“一损皆损”;

其四,不是高风亮节,而是击鼓传花。

有人说胡锦涛弃军权裸退,是一种自我牺牲,让习近平有更大的发挥空间,是高风亮节。其实是击鼓传花,把黑锅快点推出去,下传习近平。同时把乱摊子、辣手的事推给了习近平。

在“薄王事件”后,眼看着习近平、温家宝,还有其“大内总管”令计划遭到周永康等的攻击。非但不主持正义,还被恫吓得屈从妥协了。

特别是温家宝几番受攻击,因为他伸张正义。据传温家宝曾说:“摘活人器官,还拿去赚钱,这不是人干的事,这种事情存在了十几年,要退休了,还没解 决……,无法向历史交代。”他还对身边的人说:“离任前我豁出老命也要把这些祸害清除!否则我良心不安,死不瞑目!”他希望借处置薄熙来,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

而胡锦涛却心胸狭窄,胆小如鼠,不是扶正压邪,而是成了缩头乌龟。胡锦涛是怕中共倒台吗?是怕自己倒台。所有的贪官污吏,有哪个还相信邪党?都是名义上维护邪党,意在于保护自己,只有中共邪党才能保护既得利益的权贵阶层。胡锦涛是小商人的道德观念,左右逢源,谁也不得罪。为了保住儿子一人,却不惜 牺牲千百万人性命。这是什么“不是高风亮节”?是无耻的小人!他不是“同归于尽”,他最害怕的是“同归于尽”!

中国古代有很多称为“青天”的好官清官,能够大义灭亲,千古称颂。有中国特色,应该有这种特色,不应该是“狐朋狗党”那些特色;退一步说,一些人就算有罪过,也要“申明大义”,分清善恶,才会给自己的未来选择一个好的位置。

其五,一方情愿不干政,元凶贼心仍干政。

有人认为胡锦涛裸退是与江“同归于尽”,结束老人干政。其实,这只是一方情愿,胡不干政,江还会干政。他唯恐罪行被清算,贼心不死,咋能不干政呢?!说是废除什么“潜规则”,对于中共邪党明文规定的法律都当手纸,历来都是党魁任意而行。

昨天颁布的新规,今天就可以去违背。

十八大刚刚结束,12月4日中习近平新出台“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强调“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江魔头却顶风抗旨,12月22日至25日4天时间,连续现身5次出现在新华社报导中。特别是为《黄菊》画册出版题写书名,为南京长江四桥通车题字,都是对习近平的“直接挑战”。

“老人要干政”,还不止江氏一人。那个傻冒原总理、江派大管家曾庆红,在十八大前夕,都出来充分表演了一番吗?为何如此?他们都是想保住自己,怕其贪腐罪行受法办。比如曾庆红,《财经》杂志,《谁的鲁能》曝光过曾庆红家族的贪腐黑幕,涉及数额达700亿,事件引起国际国内的轰动。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在未来的时日里,说不定江魔头等还会搞出什么“老人干政”的名堂来;

其六,姑息养奸,无穷后患。

胡锦涛惧怕“一损皆损”,对江系血债帮的姑息养奸,在其“狐朋狗党”内部造成了不治之症。使之诸赃官从王立军、周永康那里学到了经验,都去效仿:抓住“同志”把柄,以便“狗咬狗”,保全自己。形成相互牵制,“一损皆损”之势。这也是中共的一个不治之症。算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之九。终将有 一天,在其内部“爆炸”,全部皆曝光,邪党将自爆而垮台。

“政改”改什么?习近平南巡时说:“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真想达到十八大报告中所说的“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吗?不是只说在嘴上,而是像“废除劳教制度”那样真行动,那么就回应国内外的呼声“撤消政法委”,解散“6•10办公室”,使司法独立;真正的“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涉及到谁,真的一查到底;再坚定地改下去,新闻解禁,网络开放,平反“6•4”、法轮功,实行普选… …

真正的改革就不要怕这怕那,不要怕中共邪党垮台;不真正的改革,就是死路一条。上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才仅仅说了九个,也足以说明诸多的大特色,都是中共的不治之症,改革也不会改掉,只会百疾缠身病入膏肓,即将使中共邪党走入灭亡坟墓。这正和贵州出现的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是相呼应的。种种事实证明:“没有共产党,才有新中国”。这是人心所向,天意必然。截止2013年2月13日退出党、团、队的人数,仅在网上发表声明的,就已超过一亿三千三百万了,每天还以约六万人数递增。习近平若坚持正道,就听一听国际社会的呼声,听一听正义人士的高见,听一听民间百姓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舆 论,顺应历史潮流,抛弃那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特色”,解体中共邪党,才能真正达到“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千秋功罪,只有评说!

2013年2月20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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