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0日电)吴敏诚案经最高法院再发回更审后,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今首次开庭。吴敏诚还押前,突向死者家属下跪,但死者家属不接受。
全案缘于吴敏诚在民国82年间杀死女友服刑出狱后,又不满黄姓女友想分手,98年在黄女任教的托育中心前当街枪杀对方,除一审被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外,从高院二审到更二审均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吴敏诚案是最高法院行言词辩论首例,但最高法院去年召开辩论庭后,认为全案仍有调查必要,发回高院更三审,更三审受命法官为赵功恒。
吴敏诚向法官表示,他对犯罪事实不争执,也承认犯下重大错误。
黄女胞妹出庭泣诉,吴敏诚胞姊曾以存证信函寄新台币50万元支票给她,她不愿接受,但退回寄件人地址后却“查无此人”,她气愤说,这摆明要她们家强迫接受。
黄女胞妹说,她们原本就是单亲家庭,父亲在她2岁时就去世,由母亲扶养她们姊妹长大。姊姊被吴男枪杀后,家中又少1人,至今仍无法走出伤痛的母亲也被医生告知有忧郁症,她无法再承受这一切,社会也不应再容忍吴敏诚这种人。
吴敏诚的律师尤伯祥说,支票是吴男家属对被害人家属的心意,绝非强迫和解,也绝对尊重被害人家属的心情,不会再有寄支票的动作。
法官于庭末谕知全案候核办,但吴敏诚还押前却突然向黄女胞妹下跪,表示知道自己犯下重大错误,黄女胞妹则转身不愿接受,吴敏诚随后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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