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附设托婴 满5人须申请

【新唐人2013年0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19日电)台北某公司设置的托婴中心传出男婴猝死案,内政部儿童局今天表示,只要托婴数满5人以上,都要向社会局提出申请立案许可。

检警调查,案发地点为一家公司设置的员工托婴中心,陈姓保母1人疑似照顾数名1岁多幼童,其中1名男婴昨天疑因噎奶致死。

内政部儿童局今天表示,调查发现这间托婴中心未立案,聘用的保母也不合格,按规定,只要托婴人数满5人以上,就得向地方政府社会局(处)申请立案许可。

儿童局长张秀鸳表示,员工只要有需求,企业就可提出申请,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中,也对托婴中心设置的空间、楼层有所规定,譬如建筑物只能设在1至3楼、需聘用专业人员等。

张秀鸳说,坊间企业以附设托儿所或幼儿园居多,托育0到2岁的托婴中心较少,全台合法立案的托婴中心仅400间。

耕莘医院永和分院去年成立新北市第1间企业附设托婴中心,优先提供给永耕员工,多余名额再开放给社区,师生比为1比5,十分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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