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2月17日讯】(新唐人记者 徐立综合报导)被社会普遍认为有类似抢劫动作的城管人员的粗暴劣迹、低素行为一直被大陆民众所痛斥,更是被城市的小商小贩视为惧之又痛恨的“正宗土匪”。网友最近在网上传出一首讽刺歌,再次揭示城管人员的粗野行为,为此,“城管之歌”也得到赞同者的支持。
《南方周末》元方视角网刊登一首网友为@杂谈五味@徐昕@彩云韵的具有讽刺意味的【城管之歌】。歌词中写道:“找点空闲,找点时间,开着公车,出来转转. 带上罚单,带上证件,揣着棍棒,马路上看看.上午没收了一车红薯;中午混来一桌好饭;收来罚款给领导数数,扣押皮鞋让领导看见,常出来转转,出来转转,哪怕掀个摊子砸个碗,政府不图咱为城市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欺负个小商小贩”
此贴一发,引来网友的共鸣。纷纷发表各自心中的痛恨之声。
辽宁省鞍山市网友发贴写道:“没有法律,有山规,各山头的大寨主说了算,我也想入伙,但tmd没关系,进不去!”
北京市手机网友: “抢劫合法化。”
据《现代快报》报导,最近南京关于《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将实施,3月1日开始围绕如何展开新条例进行培训。新条例明确规定城管暂扣水果等物,当事人两天不来接受处理物品可登记拍卖。
此消息传出,引起网友的质问和评击。
福建省厦门市网友发贴质问: “1,城管的新条例是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通过的? 2,这种新条例是不是符合宪法?3,城管本身的存在似乎就不是符合宪法的! 因此,以不合法的机关,制定不合法的条例,对人民进行不合法的“执法”的行为,对于我们这个向世界公示的法制国家来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河南省郑州市网友: “那部法律授权南京政府有权制定扣压公民财产的权力?”
北美地区网友 ip: “无耻没底线。”
广东省广州市手机网友: “正宗土匪。”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网友 ip:“ 法律是什么?一个怪胎部门!”
上海市徐汇区网友:“ 有了城管,又有路管、运管,今后还会有什么山管、田管、河管、海管、。。。”
上海市闵行区网友:“拍卖后的钱归谁?”
网易天津市网友 ip:“ 政府总是瞎胡闹…”
山西省大同市网友:“ 以后可以立法,城管抢劫物品可拍卖,提交人大表决。”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网友:“ 原来不拍卖,难道真是私分了?”
城管系统大肆野蛮掠夺民财外,还大批派出国人员外出考察造成耗资巨大。
《中国新闻网》在2012年7月4日的报导中介绍,截至7月3日,广州城管局一年内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东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地考察学习。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出国(境)费用总支出达114万元,平均费用达到5.7万元每人次。
此外,广州市城管委和工商局的平均人头费用均在4万元左右,其中城管委先后派往英国、俄罗斯培训学习3人耗资16.68万元,赴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考察学习3批13人耗资47.23万元。广州市城管局承认因公出国(境)费用“超支”。
四川省成都市网友表示,真是搞不懂,没有通过全国人大设置的一个执法部门是不是就是非法的呢?要是非法怎么就有这样的部门存在?最不明白的是中共中央有关领导不知道城管的存在?还是装不知道呢,看来在中国有法必依是说给老实的人听的,正所谓饿死胆小的,涨死胆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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