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大陆1/4女性曾遭家暴

【新唐人2013年02月11日讯】(中央社台北11日电)初二是回娘家的日子。根据一份调查,大陆妇女的家庭地位近年来有所提升,但仍有逾2成妇女曾经历家暴

这份近日公布的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显示,与10年前相比,大陆妇女健康状况、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家庭地位都有提升。不过,仍有高达24.7%女性曾在婚姻中遭遇到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日前公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显示,85.2%的女性对自己家庭地位表示“比较满意”和“很满意”。

例如,大陆妻子参与家庭“生产或经营、买房或盖房、投资或贷款”的决策比例分别为72.6%、74.4%和74.7%。

不过,中国大陆妇女遭受家暴的情况仍然存在。

根据调查,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农村和城镇比例分别为7.8%和3.1%。

除了大陆,香港妇女也有遭遇家暴的问题。

香港平等机会妇女联席日前公布的最新调查发现,402名受访妇女中,23%人曾遭受家庭暴力,其中高达43%遭遇“10次或以上”的家暴。

其中“性侵犯/强迫发生性行为”及“以经济/其他威胁下强迫发生性行为”分别占21%及17%,反映有超过2成妇女曾被“婚内强奸”。

这项调查还发现,香港妇女在遭受暴力后,“报警求助”的人非常少。

这显示,无论在大陆和香港,对妇女的尊重都需更加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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