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7日电)经济部商业司今天公布福袋定型化契约,消费者未来购买福袋将更有保障。
为保障消费者购买福袋应有权益,商业司公告实施“零售业贩售福袋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全部条文共12条。
其中,应记载事项重点包括业者应告知消费者福袋贩售办法、福袋内容的商品资讯,且概率商品须经具公信力的第三方见证人见证及应缴税额,瑕疵商品退换货方式。
商业司指出,由于民众习惯于农历年节购买概率商品试手气,百货业者因应推出福袋,以往消费者购买福袋时,常因业者与消费者资讯不对称,或是买到的福袋内容商品不如预期甚至有瑕疵,未来可望因相关定型化契约上路后减少这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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