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7日讯】(中央社法兰克福6日法新电)德国政府今天公布更为严格的新银行法规,希望有助避免今后再发生危机,同时让银行自己承担起更多责任。
财政部长肃伯乐(Wolfgang Schaeuble)举行记者会,提出新的银行法草案,这项法案尚待国会通过。
萧伯乐说:“我们知道(过去)夸大(金融市场的)解除管制是个错误。”
他表示:“我们让自己因为技术创新、新金融商品和金融市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发展而目眩神迷。”
不过,萧伯乐说,在金融危机之后,德国已了解“没有金融市场、没有金融交易者和没有金融商品必须能够逃避监督。”
他表示,“如果你想有获利机会,就必须也要承担风险”,不应期待由纳税人买单。
萧伯乐表示,他希望新法能在6月前获国会通过。根据新法,政府希望大型银行分拆不同业务部门,以保障顾客存款不受银行风险较大部门操作波及。
政府希望这项法律于2014年元月生效,银行部门于2015年7月前分拆。
这项法律只适用于资产负债表高于1000亿欧元(约1350亿美元)、或风险部位超过资产负债表20%的银行。相关机构必须将风险部门转移给法律上和资金上分离的单位。
因此,这项法案可能影响德国两大银行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G)和德国商业银行(Commerzbank AG ),以及区域巨擘巴登弗腾堡邦银行(Landesbank Baden-Wuerttemberg)。
法案也规定,银行必须草拟紧急应变计划,以便遭遇金融困境时重整或缩小规模。
根据法案内容,如果银行管理高层在监督自家银行风险上犯下过失,最高可处有期徒刑五年。(译者:中央社郭中翰)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3/02/07/a844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