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6日电)顶新集团委托永丰金证券发行“康师傅”台湾TDR并疑收受回扣案,北检今天侦结,依证交法起诉证券公司总经理庄铭福等3人。
检方认定,顶新集团董事长魏应交等9人,无刑事犯罪,处分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指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查出,永丰金证券因与康师傅大股东签约,将回台申请发行康师傅台湾存托凭证(TDR)挂牌;永丰金证券为了要支付回馈金和介绍费,以兴柜股票操盘赚取差价近8600万元,涉犯证券交易法,全案函送检调侦办。
检调在去年4月5日约谈庄铭福等20多人并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检方讯后,将庄铭福、永丰金证券资本巿场事业处副总经理戴家伟、承销业务部副总经理庄英明等人,以新台币30万元至4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
检方审酌庄铭福等3人无前科,素行尚佳,是为任职的永丰金证券履行商业承诺,维护公司利益,非为谋一己之私,手段虽不适法,动机尚非恶劣,且未使永丰金证券受损害。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认定庄、戴、庄等3人违反证交法的虚伪记载发行人应申报及公告的财务报告、虚伪记载发行人依法令制作的传票等罪嫌,将3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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