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5日电)劳委会今天表示,101学年度第2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申请,于2月18日受理至3月31日截止。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每学期办理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劳委会劳工福利处长孙碧霞说明,因非自愿离职失业超过1个月,请领失业给付1个月以上,与配偶的民国100年综合所得总额在新台币114万元以下,且申请起始日未请领老年给付或参加多元就业开发方案等同性质促进就业措施的失业劳工,家中如有就读高中职、大专校院的子女,就可提出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申请。
孙碧霞指出,上一学期共有2590名劳工申请,受惠子女3412名,共发出2719万6000元。
针对不同级别学校补助金额为,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名3000元,私立高中职与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5000元,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1万元。
对于独力负担家计(如:离婚、丧偶、配偶身心障碍或罹患重大伤病致不能工作等)或有2名子女以上就读大专校院的失业劳工,孙碧霞说,补助金额加给2成(即就读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名3600元、私立高中职子女每名6000元,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6000元,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1万2000元)。
符合上述资格的失业劳工,可到各地方政府、就业服务中心、劳保局及各办事处、劳委会劳工咨询服务中心等地点,索取相关申请书表。也可拨打劳委会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085151)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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