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惹争议 政府家属各执一词

【新唐人2013年02月05日讯】河南连霍高速公路义昌大桥坍塌事故的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10名死难者身份确定,现场指挥部已经通知死者家属前往认领。但是关于死者赔偿标准,当地政府和死者家属却各执一词。

之前就有媒体报导曝出,河南塌桥事故赔偿标准“同命不同价”、“城市40万,农村18万”等等。对此,当地官方回应,事发地政府已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赔偿金统一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先行垫付。

但据媒体记者采访多名死者家属得知,每个人得到的赔偿并不一致,相差十多万。死者家属还对记者表示,相关部门是按照遇难者户籍所在地点“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赔的。对此,律师表示,政府的做法不合法、不合理。

深圳律师范标文:“ 按照城镇或者是农村户籍赔偿标准去赔偿,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最近也有法律规定:在同一事故中就不区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都按同样的标准赔偿的。”

郑州律师姬来松:“ 但是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应该是同命同价的。”

记者:“ 如果同价的话,标准应该怎么算啊?”

郑州律师姬来松:“那就都按城市人口的收入来算、生活费用来算。”

但家属获得的“越早签赔偿协议,得到的赔偿越多”说法,赔偿标准是否存在问题﹖

深圳律师范标文:“ 它是一种方法,诱使家属尽早同意,它的赔偿标准有问题,同一事故按照不同标准去赔,还有‘同命不同价’,这是不合理的。”

截至2月4号下午5点,有四名遇难者家属已经领取了垫付的赔偿金,四名遇难人员遗体已经火化。

新唐人记者熊斌、丁宁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