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1日电)涉嫌收贿的彰化芳苑乡长林清彬日前获交保,检方不服提抗告,台中高分院今天撤销原裁定发回彰化地院,4日将重开声押庭。
检调查出,林清彬涉嫌和特定营造厂商合作,围标芳苑乡公所多起公共工程,林清彬日前和厂商相约在乡公所附近收取贿款时,当场遭检调人员查获,检方约谈林清彬后向彰化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但法院裁定新台币60万元交保。
彰化检方表示,由于林清彬犯罪情节重大,检方提出新证据后向台中高分院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今天撤销原裁定发回地院,2月4日将重开声押庭。
对于台中高分院撤销原裁定,林清彬则说,一切尊重司法。
除了林清彬之外,芳苑乡公所主任秘书洪俊郎也因为同起案件遭约谈,但洪俊郎对案情交代不清,遭检方声押,法院裁定收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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