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日电)台北地检署今天表示,检方绝对不与逃亡的英商林克颖谈条件,他若不服判决,应循非常上诉或再审途径救济,而不是逃跑。
酒驾撞死送报生的英商林克颖(Zain Dean)发监前逃亡。一封由Zain Dean署名的声明表示,只要台湾允许让国际人权团体参与审判等4个条件,林克颖愿意回台接受再审。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指出,检察官执行法院确定判决,绝对不可能跟受刑人谈条件,受刑人若觉判决违法或不公,应循非常上诉或再审途径救济,而不是逃跑。
林克颖(Zain Dean)在民国99年撞死送报生,台湾高等法院去年7月26日依酒驾、过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判刑4年,尽管肇逃部分还在上诉,但其余定谳刑责仍需发监执行,但林克颖却于去年8月发监前就持英籍白人友人护照潜逃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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