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30日电)刘姓男子对女友动粗,女友逃家后还呛要缝对方嘴,又以电击棒恐吓、强塞石头。台北地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等罪判拘役110日。
法院判决指出,现年38岁的刘男和女友同居,却长期暴力相向,还不时伸手要钱买毒品,女方多次提分手遭拒,刘男原本开价分手费新台币10万元,不料得手后反悔,又搬回同居住处赖着不走。
刘男于去年9月不满女方报警,恫吓“要用针线把你的嘴缝起来”,女方忍无可忍而逃离住处。他又传简讯恐吓,“你在看我先死还是你爸先死,自己好好想清楚”。
后来,刘男找到女方后,拿出电击棒胁迫,顺手赏巴掌,要女方说出藏匿住处,他又捡石头强塞进对方嘴巴,途中女方趁机逃跑,报警求援。
法院审理时,刘男坦承不讳,法官审酌两造达成和解,女方愿意原谅被告,依恐吓危害安全、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等罪判处拘役110日,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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