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30日讯】【导读】在“文化大革命”中期的清查“五•一六”运动中,许多无辜的人蒙冤受难,一些人因刑讯逼供致死致残。更加骇人听闻的是竟有忠诚的共产党员,被胡乱加上罪名,被处以极刑。女演员李香芝,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
李香芝,生于1930年,山东阳信人,1947年17岁时参军入伍,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作为23军文工团成员,随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经历了血与火的严峻考验。1955年归国后转业到地方工作,先后任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艺科科员,杭州话剧团演员、副团长,南京歌舞团副团长,江苏省歌舞团合唱队副队长。在清查“五•一六”运动中,被诬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于林彪叛逃前11天即1971年9月2日,惨遭杀害。
为了解李香芝的一生,我除拜访了他的亲友,还不惜花费较多的时间,查找和阅读了她的所有原始档案。边看边想:在人妖颠倒、无法五天的“文化大革命”年代,一些蠢人和狂人,费尽心机,把一些忠贞之士,当成叛逆之徒,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啊!
让我们来看看李香芝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她怎样被打成现行反革命,最后饮恨而死的吧!
把心交给党
李香芝一岁丧父,六岁时母亲改嫁他人,自幼是个孤儿,先后由外祖母和伯父抚养。她在自传中说:“我在五六岁时,家庭过着中农生活。七八岁时祖父当上本村村长,家庭逐渐成了富农。九岁时伯父当了汉奸,开始做宪兵队长,后又做团长,到1945年已经成为本地的一个大地主。”
作为一个孤儿,李香芝从小就被伯父指派去参加看地、看树、捡柴、收割等劳动。10岁时伯父全家迁进阳信县城内居住后,她才得以进入小学读书。逐渐知事的李香芝打听到了母亲的下落,多次要求探望,均遭伯父母拒绝。到14岁时,伯父母为转嫁学习负担,拉拢人情关系,又强令她与本县一区区长的儿子结婚。对伯父母、尤其是封建包办婚姻的不满,促使她决心逃出家庭的牢笼。1947年春,经已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学劳宝菊的帮助和介绍,李香芝逃出封建家庭,进入山东抗大文艺系学习,并于同年12月被分配到军大文工团当文工团员,从此开始了她的新生活。
细读她的干部档案,我发现从参加革命开始,就把自己的心无保留地交给了共产党。凡是党的召唤,她无不响应。不信,有这样一些材料为证。
她参加革命的领路人劳宝菊在证明材料中说:“山东抗大离我们机关很近,我常去看她,主要帮助她正确认识家庭。因此李香芝曾给(人民政府的)县长严清泰同志去过两封信,揭发其伯父的罪恶,表示和家庭脱离关系,并且把个人所知道的家中存藏浮财的地点,报告组织。据我了解,她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始终没有和(那个)家庭联系过,也没有回过一次家。”
与她一起参加“抗美援朝”的同事余邱敏、李黎燕在证明材料中说:
“李香芝是1952年来到23军文工团的,我们于当年9月份从安东市跨过鸭绿江。在千里行军途中,李香芝和战友们一样,身上背了几十斤重的行装、干粮等物品,不论是倾盆大雨或天空飘着鹅毛大雪,几乎是不间断地连续行军一两个月,而有时还遭到敌机的轰炸。但李香芝不畏艰险,经常关心同志,每到一驻地,总是不顾个人疲劳,烧水给大家烫脚,还帮同志们刷鞋、洗衣。到达朝鲜前线后,我们的任务是深入到前沿阵地,做宣传鼓动工作。在枪林弹雨中,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李香芝每次都愉快地接受任务,在前线表现英勇。她领导的一个战斗小组(团员分成三四人一组,便于行动),每次都能出色地完成任务。由于表现较好,在朝鲜停战前半年,组织上调李香芝和黄素珍两同志回国到北京中央歌舞团声乐训练班学音乐半年。后部队整编,李香芝转业至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工作。”
1957年反右派斗争结束后,大批干部响应党的号召,下放到农村或工厂劳动。这段时间档案材料上有这样的记载:李香芝于1957年曾从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下放到北京毛纺厂劳动,“58年上半年被评为上游”。这就是说她即使被下放去工厂当工人,也同在朝鲜战场上一样,有出色的表现。
1958年秋,李香芝随在空军当飞行员的丈夫姚秀琪,调到南方的杭州,先任杭州话剧团演员,后任副团长。该团以组织的名义写的证明材料中说:
“她约在1958年9月来我团工作,开始为演员,约在1960年担任副团长,兼共青团支部书记。她任团长后,没有团长架子,比较平易近人,同群众关系比较好;同志们有什么思想问题都愿和她谈。我团去搞群众创作时,她自己领导一个创作小组,而且还挤出时间,关心其他创作小组的创作。1960年,我团组织小,分队上山下乡演出是比较艰苦的日子,但她能保持部队文工团的传统,不怕苦,自己背背包走路,进行宣传演出。在搞积肥时,她能以身作则,自己有妇女病,但她不考虑个人,带头卷起裤腿,跳进泥塘,带动了其他同志。”
这份证明材料还特别提到:“李香芝对毛XX、毛泽东思想是比较忠诚的。我团彩排《西子湖畔锦绣红》一剧,是歌颂毛XX的。因为她对毛XX很有感情,那时南京的调令已经来了,她还是要参加这兰剧的演出,而后再去南京。”
关于李香芝调来南京以后的表现,与她同事的余邱敏、李黎燕在证明材料中说:
“李香芝从杭州调南京市歌舞团工作以后,我们之间来往较密切,知道她一心一意想把歌舞团建设好,自己也刻苦钻研业务。后市歌舞团解散,她调来省歌舞团任歌剧队副队长(后为合唱队副队长)。
“1965年我团成立乌兰牧骑小分队,她任队长,领导十几名演员,深入农村,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进行小型演出,深受贫下中农欢迎。她还常帮贫下中农做好事——挑水,并对队员们说:‘用大桶挑不动,用小桶锻炼锻炼也好嘛’!”
她俩因为对李香芝有比较透彻的了解,还用这样的语言描述了她的个性:“李香芝个性很倔强。她从不阿谀奉承、吹牛拍马,从不见风使舵。我们曾多次听她说,她最恨这种人。她认为是没错的地方,在任何高压下都是不会认错的。”
应该说明的是:这些证明材料,除余邱敏、李黎燕写于粉碎“四人帮”后的1978年12月20日,其余的证明材料,都是写在“文化大革命”狂浪汹涌的1968年和1969年。从这些旁证材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满怀热爱的女共产党员;在她的身上,那里有一点反党、反革命的影子呢?
“文革”将她投入了火坑
1966年初夏,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庄重、最热烈也最荒唐、最冷酷的“文化大革命”。
从李香芝以后的所写的材料来看,她对“文化大革命”以至以前的历次政治运动,认为都有许多的问题。她曾经跟友人说过或者自己想过:“1958年经济失调,毛XX有没有责任,不能把什么过错都推在刘少奇身上啊!”“彭德怀给毛XX写了意见书,怎么能说是反毛XX呀?”“报上说毛XX比马列还要高明,未免过头了”。“毛XX为什么把自己的老婆捧得这么高?”
然而,这场“大革命”毕竟是毛XX亲自发动和领导的呀!报纸上天天登载着毛XX的“最高指示”,不时还登出毛XX接见红卫兵的大幅照片,李香芝在经过一阵迷茫之后,也响应毛XX的号召,起来造反了,并被推选为省歌舞团造反组织“红色造反队”的勤务组成员。
要造反,就要写大字报揭发修正主义路线在省歌舞团的表现。李香芝想来想去没有别的可以揭发,只是觉得歌舞团挑选演员为首长陪舞,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就与一些人商量,联合写出了一份大字报,内容是:
“我们江苏歌舞团长期以来不务正业,大搞交际舞。为跳交际舞,光做衣服就花了人民币6万元,买西洋乐器花了10万元。还在江苏饭店举办训练班,每人都要经过考试才能毕业。舞会上的音乐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练功也搞不成,业务提不高,简直把我们歌舞团的女同志当成了舞女。”
她还写了一份意见书准备寄到北京,要求中央首长带头不要找演员去陪舞;后来考虑到这样弄不好会被打成“右派”,1957年自己不就是因为说话走火,被划为“中右”的吗?经过思考,她就把这份已经写成的意见书在家里烧掉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份公开的大字报和没有公开的意见书,竟遭致了日后的杀身之祸。
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响应毛XX的号召,夺取了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党政大权。日后,迅速分成了“1•26夺权好得很”和“1•26夺权好个屁”的“好派”和“屁派”,打起了从“文攻”到“武卫”的内战。而一些奉命支持左派的军队干部,也沾染上了造反派的派性,或明或暗地支持一派。身为好派“红色造反队”勤务组成员的李香芝,也参与了反对“屁派”及其支持者的一些宣传活动。她不久因为心灰意懒,又生了肝病,就退出了“红色造反队”的勤务组。但还是种下了开始被囚被斗的祸根。
1968年,江苏省成立革命委员会以后,就在两派实行大联合的旗号下,开始了有组织、有领导地迫害广大干部群众的残酷斗争。
第一个迫害广大干部群众的浪潮是“清队”,即所谓的“清理阶级队伍”。这时,各个机关团体,都办起了非法拘留干部群众的“牛棚”。李香芝也被有军代表支持的造反派,从医院里揪出来关押到南京农学院专设的“牛棚”里审查。并且借口她曾在地主伯父家生活了几年,诬称她是地主分子;借口她转党手续不全,诬称她是个假党员;借口她在“文革”初期参加了一些派性活动,说她犯有“反党乱军”的罪行。此外,还揭发她在南京歌舞团“用牛奶洗脸”、“吃包子不吃皮”,说她追求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而最了解事实真相的王震方所写的材料说:“据我所知,用牛奶洗脸有过一次,因为奶没有吃完,剩了一点擦了一下脸;有一次包子掉在地上怕脏,把皮剥掉了。把这些事说成一贯的,经常的,显然是有人为的夸张。”
清理阶级队伍的重点是清查政治历史问题,抓“历史反革命”。李香芝17岁参加革命,历史清白,给她加上“地主分子”、“假党员”的帽子实在站不住脚。在经过半年多的关押批斗之后,省文工团(即原来的省歌舞团)革委会和工宜队,不得不于1970年5月20日发文宣布:“对李香芝同志是否是地主分子及假党员问题,均可取消怀疑”,“可以取消隔离”。同时,还在另一份审查报告中,说她“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严重错误,民愤极大”。
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清理阶级队伍的残酷斗争刚刚过去,所谓的“一打三反”、重点是深挖“五•一六”现行反革命分子的残酷斗争又开始了。刚从“牛棚”里被释放出来,才喘了几口气的李香芝,从1970年8月份起,又被作为“五•一六”的重点对象,在白容县桥头镇的江苏省五七干校,重新被关押审查。
这年9月,原来隶属省五七干校的江苏省文工团奉命赶排革命样板戏,从桥头镇迁回南京,改由省革娄会政工组宣传组领导。李香芝与其他七八个被审查的对象,被关押到四条巷的一处职工宿舍里继续审查。当年12月,深挖“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斗争,掀起了高潮,李香芝从此就陷入了苦难的万劫不复的深渊。
从坚决对抗到被迫承认是“五•一六”骨干分子
为了找寻更隐蔽、更便于迫害关押对象的场所,李香芝从1970年12月起,被从四条巷迁移至丁家桥铁道医学院的学生宿舍关押;1972年2月春节以后,又被迁移到模范马路附近的南京化工学院关押,直至被正式逮捕入狱。
这期间,有多份材料证明:李香芝对自己被诬为“五•一六”现行反革命分子,是异常愤怒并坚决对抗的。这方面,有“揪李香芝战斗队”写的三份简报可以作为最真切的佐证。
小分队写于1971年1月3日的第一号简报说:“季香芝早在干校开展‘一打三反’时,曾在全团先办过她的学习班。由,于她态度顽固,拒不伏罪,声称‘我不是南京政府’(注:当时所有被关押的人都要作为劝降对象,被指定学习毛选中的《南京政府向何处去》),‘我不是敌我矛盾’,反动气焰极为嚣张。这期间,(她)曾作过绝食活动。
“我们小分队从70年12月18日起办李的学习班以来(注:当时关押迫害干部群众均以办学习班为名),李一直不开口。小分队每天到她床头逼学毛着,阐明政策,党支部(注:实即军代表)、工宣队负责同志多次找她谈话,她仍一言不发。……她还嚣张地反复叫嚣:‘自己不是‘五•一六’!你们拿出材料来!’”
小分队写于1971年1月11日的第二号简报说:“为了防止她通风报信(大喊大叫),把她搬到底楼,狠批她的恶劣态度。要她写交代,她就写道:‘我李香芝不是‘五•一六’,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小分队狠批她的顽固态度时,她却骂我们小分队是反革命,随后发展到拒绝学习毛XX语录。我们要她站在毛XX像前请罪,她死也不干,而是昂首挺立,两手往口袋里一插,傲气不可一世。
“她大哭大叫我不是‘五•一六’,把嗓子都喊哑了。到夜里9点又开始嚎叫,我们整了她一下,她很嚣张,把墙上‘仇恨五•一六,深挖五•一六,批臭五•一六,彻底歼灭五•一六’的标语撕了下来。我们狠批她的顽固态度时,她总是以‘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时时与我们顶抗。”
小分队写于1971年1月15日的第三号简报说:“自上周李香芝装疯卖傻,一会儿大声喊叫,一会儿又哭又笑以后,她每天装病卧床不起。我们早识破她的这套‘赖术’,故在8号早上对她采取了行动,限定五分钟内自动起床。她不理不睬,小分队的女同志断然将她的被子掀开。然后在11号又采取了同样的行动。14号晚上,我们和往常一样,对李进行政策攻心,要她学习元旦社论和毛XX语录。她露骨地表白,她不是敌我矛盾,搞她是搞错了。小分队对她进行有力的拙驳,李始终不开口。小分队为促其开口,说‘你要不是‘五•一六’,你敢拿党籍来保证吗?’她气鼓鼓地开口了:我李香芝不是五•一六,我是中共党员,我敢拿脑袋来担保,我对毛XX发誓!’她面对毛XX像捶胸顿足地说:‘我如果是五•一六,就不是你老人家的战士,就不是一个共产党员!’”
从这三份简报来看,李香芝正如她的同事余邵敏所说,是性格倔强,“她认为没错,在任何高压下都不会认错。”然而,就是这样倔强而刚烈的人,在1971年4月以后所写出的几十份交代材料中,最后的落款都是“五•一六反革命骨干分子李香芝”,她不得不表示“认罪伏罪”了。她不仅承认在背后讨论中央首长的一切罪行,还交代了自己发展的十多个“五•一六”分子的名单。由此不难想见,对她的逼供信,达到了连如此刚烈的女子也难以承受的程度了。
李香芝终于被逼疯了
小分队在简报中多次所说的“装疯卖傻”,实际是李香芝被逼疯了。李香芝是如何被逼疯的?当然,是因为遭受了难以忍受的逼供信。这方面,整她的人不肯直说,被整的人也不敢明说,但是从上面的三份简报,尤其是当年李香芝本人的许多交代材料和一些当事人写的证明材料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这样一些可怕的事实:
一是威逼:李香芝在所写的交代材料中说;“在四条巷时(注:当时已被关押起来),同志们就来说我是“五•一六””……以后,老X(军代表)他们都来说我是“五•一六”,老X还说我是“五•一六”骨干分子。我想,这简直是逼供信。搬到铁医后,工宜队老X又来逼我,说我是“五•一六”分子,而且说我发展了很多。我更莫名其妙。他们给我办学习班,开头就说:你是“五•一六”,我们才给你办学习班。并说,只要是办学习班的,都是“五•一六”。
不仅在所谓的“学习班”上贴标语、喊口号,逼着学习《南京政府向何处去》等对敌斗争的毛XX著作和语录,搞夜以继日的车轮战,还不止一次地押着李香芝到南京大学参加所谓的宽严大会,对她施加压力。
二是殴打:李香芝本人在交代材料中检讨说:“自己在审查中甚至发展到对抗的地步,XX说自己是反革命的时候,自己就回了他一句“你才是反革命”!当XX打了自己的时候,自己就要和他对打,打不到,就骂他是狗东西。”XX自己日后在所写的材料中也承认:“有一次我们小分队和李战斗时,李实然将墙上的标语撕掉。李不仅不承认是反革命行为,反骂小分队混蛋。这时小分队个别同志打了李一下头。我厉声劝止,李又骂我是“走资派”。我在情绪冲动下,也打了李香芝一下头。”
三是饿饭:李香芝写的交代材料中说:“在四条巷时,我突然病倒了。开始没有人理我,以后就叫同志们来训斥我,骂我。有时饿一顿,再以后我就摸不清睡觉的时间了。”有一个小分队的负责人在粉碎“四人帮”后也承认说:“有没有(对她)停止打饭?这是可能的。那个时候我们的确都恨她。”
四是令人惊心动魄的杂讯:还是这位小分队负责人在所写的材料中说:“在化工学院,我们住三楼,二楼是铁路医院的小分队,他们每天夜里审讯对象时,每到夜深人静,楼下打人的叫喊呻吟声,整夜不绝。交涉之后,楼下每晚放高音喇叭,以掩盖打人的声音,但仍是杂讯震耳通宵达旦。”又说,“李写这份材料(注:指被认定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交代材料),吕X(注:吕X为李香芝的同事、难友)发神经,大吵大闹,又哭又笑,整个大楼都听到。这种声音,李香芝肯定要听到的,对她的思想情绪可能有影响。”……
一个性格倔强的女性,被单独关押了近两年的时间,又遭受如此的虐待和迫害,她怎么可能不被逼疯了?
从李香芝写的交代材料来看,早在1970年12月13日晚上,她就“头很痛,脸也很痛,还有一股很难闻的气味,感到楼上有一种仪器照自己的脑神经……一会儿就有一种声音在对我讲话,而我脑子里的所有问题都闪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我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把所有问题都交代了。
“到铁道医学院以后,这个声音经常检查我的思想。但是,组织上和同志们仍然说我是“五•一六”。我想,南大怎么有那么多“五•一六”。会不会也有假的?为什么我不是“五•一六”,还说我是“五•一六”?这个声音对我讲:他是中央派来的,说我查清你不是“五•一六”,但是你们领导不相信。我说,我还要写材料,怎么写呀!他说:到时候我会告诉你写什么的。从这时起,我的神经根本不听我的使唤,他叫哭就哭,叫笑就笑,还能叫我的器官都能动。
“在铁医搬到楼下以后,他说:我可以叫你见到丈夫,看到毛XX。我高兴得不得了。XX打了我,说我是苏修操纵的。当XX打我的时候,我又感到毛XX在对我讲话,说XX是XX操纵的,他叫XXX打了XX同志……
“搬到这边来以后(注:指迁移到化工学院),操纵我的人,又帮我学习毛XX著作,还帮助我写笔记。一会儿说他是毛XX,一会儿说他是林副XX,一会儿说是江青同志,一会儿说是姚秀琪(注:李自己的丈夫)。
“在我学毛着的时候,我还和毛XX辩论。不同质的矛盾,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我不是敌人,为什么用对待敌人的办法来整我?毛XX就讲:这不是训练你吗?看你是不是经得起考验。我说:考验了这么长的时间,还要考验?我怀疑他不是毛XX,就和操纵我的人吵:你们为什么把我打成“五•一六”,给我制造罪过?这个操纵我的人说:你怎么不相信我呀!……
“他有时候和我开玩笑,开得无边无际,叫我叫亲爸爸毛泽东,还叫我做一些小孩予的动作,向毛XX撒娇,叫我“我的好女儿小香”……”
总之,从这些交代材料,从李香芝在大寒天里脱得只剩下内衣,在囚室通宵跳舞,从她无缘无故地大哭大笑这些表现来看,李香芝确实被逼得神经失常了。而在被极左路线迷了心窍的人来看,这些都不过是“李香芝装疯卖傻”;她病倒了不能起床,也不过是在使用“赖术”。于是,一个在令人看来荒唐到极点、当权者也愚蠢到极点的冤案,也就无可挽回地发生了。
疯话竟成为施以极刑的证据
李香芝被逼疯以后,尤其她几次说到操纵她神经的人,自称是毛XX,同她开玩笑开得无边无际的时候,已经触及当年的“高压线”。但是,整她的人并没有因此而悬崖勒马,而是责令她继续交代,促使她向高压线上撞。当年的工宣队负责人说:“当时我们的动机是:一要李承认是“五•一六”,二要李承认整了黑材料。这两个问题承认了,就是反革命。我们不搞,就是右倾。”而所谓的“整了黑材料”,就是李香芝反对省歌舞团大跳交谊舞,特别是反对挑选漂亮的女演员去给中央首长陪舞,并且曾经起草了一份准备寄给毛泽东的意见书。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在这两点上取得突破,以便把李香芝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
这些人的心血果然没有白费,在反对省歌舞团大跳交谊舞的问题上,小分队死死抓住不放,逼迫李香芝反反复复地写了十多份交代材料。1971年4月18日,在神经失常的情况下,李香芝果然写出了一些疯话。除写了一位女演员在陪舞以后发生的一些虚幻故事以外,还说:“到铁医以后,操纵我的人污辱我……过了一天,他要我原谅他。到铁医楼下时,又来搞我,说这是毛XX。我真的感到是毛XX的样子。我也支配不了自己。我听毛XX对我讲:小香,咱们是为党工作,受污辱也没有关系舶。并说这确实是工作需要。”
在写出这些胡话的同时,李香芝还写了怀疑这个人是毛XX的话,说“我又想他可能是个坏分子三我就骂他是坏蛋,是德国鬼子,美国鬼子。”并且说:“同志们,你们真的是不知道有人操纵我的神经吗?真的认为我这样反毛XX吗?我相信你们是会帮助我找到这个操纵我的人的。”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些疯话,成了李香芝被处以极刑的铁证。
1971年8月2日,时任江苏省委书记、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从来没有做过地方工作的一名军队干部作出批示:“将李犯立即被(应为“逮”)捕,关起来,不准任何人提审。”
同年8月23日,这位元负责人又根据省委的讨论作出批示:“同意政法组的意见(注:即处以极刑),望力级(应为“立即”)执行。”
这位元负责人身居高位,又是江苏深挖“五•一六”的前台总指挥。想不到他参加革命多年,不好好学习政治、文化,以至到位高权重时,还如此头脑简单,别字连篇。在极左路线统治时期,让这样的人去掌握生杀予夺之权,怎么能不出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
1971年9月2日,即被奉为“副统帅”、“接班人”的林彪叛逃前的11天,李香芝未经任何审判程式,便仓促被拉到省京剧团礼堂参加了一个公判大会,即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连临时被通知去参加这个公判大会的人,也为之愕然。
李香芝蒙冤被错杀以后,她的丈夫、资深的人民空军飞行员,时任南京空军作战处作战参谋的姚秀琪,因受牵连被下放到南京微分电机厂当工人。她的两个女儿也备受歧视,长女姚红经多次申请也不能入团。姚秀琪不服,先后为爱妻蒙受不白之冤,多次向党中央、向江苏,省委写信申诉,但在人妖颠倒的极左年代,谁也不敢翻案。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拨乱反正之后的1979年1月11日,江苏省文化局党组才作出了《关于李香芝案例的复查报告》,详细叙述了李香芝参加革命后的一贯表现,证实了李被长期关押折磨以后“思维紊乱,神经不够正常”;在“整个案卷中,无一份旁证材料,完全是凭本人口供定罪的”。认定李香芝案件是一个错案冤案,应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恢复党籍,并做好善后工作。
同年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正式发文宣布:“李香芝在深挖中无辜被长期隔离审查,在逼供信情况下,造成精神失常,思维紊乱,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撤销原判。”
斯人已逝,无限追思!李香芝只是当时万千受害者中的一个,历史也许不会记录下她的名字,但这一页历史会因她的存在而变得沉重。人们应该从中汲取些什么,来防止那个人妖颠倒的社会死灰复燃或者借尸还魂,这正是李香芝冤案对我们的昭示。
文章来源:《文史精华》2005年第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