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29日讯】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属于苏式党国体制。苏式党国体制是“主权在民”的宪政体制的山寨版,是古老专制体制的现代版。它借用了宪政体制的话语体系和制度外壳,因而具有貌似人民性的外表。让我们来分析,这种体制是如何证明自身“人民性”的,而人民又是如何被它“代表”的。
一、党国体制的政治公式:党代表人民
自近代以来,作为一种历史潮流,“君权神授”的观念逐渐被“权力民授”的观念取代。由于“权力来于人民”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因而像古代那样用天授或神授来解释权力的来源,或赤裸裸地宣称赵家天下或朱家天下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在“人民至上”的历史氛围下,直截了当地宣称统治者至上,会显得过于露骨,有违潮流而难以服众。于是,即便是专制体制,为了迎合潮流,也会打出“人民”的旗号,声称其权力来于人民。
苏式党国体制就是如此。为了掩盖其专制统治的实质,它需要有一种迂回路线,将“人民至上”转换为“党至上”和“领袖至上”。在这一点上,苏式党国体制的发明家确实独具匠心。他们借用现代政治观念中“权力来于人民”的公式,加以改造,发明了一套政治公式,将之用在关于其权力合法性来源的解释上,如:
• 人民是历史发展的动力;
• 无产阶级是人民中的先进阶级;
• 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
• 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
• 政党是由领袖来领导的。
这套政治公式一环套一环,从人民到领袖,煞有介事地推论一番,无非就是要将“人民至上” 转换为“党至上”和“领袖至上”:人民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离不开领袖的领导,因此,人民离不开领袖的领导。或者:党是人民的代表,党的领袖代表党,因此,党的领袖代表人民。
苏式党国体制的发明家提出这套政治公式的真实用意,其实还更进一步,就是要将上述所谓的领导关系或代表关系暗示和偷换为等式关系:
领袖(的意志) = 党(的意志) = 人民(的意志)
有了上述等式链,“人民至上”转化成了“党至上” 和“领袖至上”,于是:
• 领袖(或党)的意志,就是被代表的人民的意志。
• 爱领袖(爱党),就是爱人民。
• 反领袖(反党),就是反人民。胆敢如此者,当然就要对之实行“人民专政”了。
• 领袖(或党)垄断权力,或将之交给“自己的孩子”,或指定某人接班,当然就等于是代表人民意志作出的选择,也就等于是人民的选择了。
通过这种迂回的转换,于是个人专制和一党专制就以人民意志的面目出现了,一个具有专制内核的体制就身披“人民”的外衣而被合理化了。
尽管后来在苏式党国体制内部,关于究竟应当是领袖至上还是党至上,存在争议,但实质是一样的。因为,无论是个人专制还是一党专制,都是一种专制,都是以人民之名,行专制之实。
二、党国体制的历史证明法:人民的历史选择
尽管通过一套迂回的、牵强的公式,苏式党国体制得以将人民意志与一党专制和个人专制附会于一体,借助“人民至上”这一神祇,为一党专制和个人专制背书,然而有一个问题是,如何证明党国体制三段论中的关键陈述,即党是人民的代表呢?
党国体制的宣传家们懂得事实证明的价值,他们声称,党作为人民的代表以及党的权力的合法性是被历史事实证明了的,党对国家的领导,是历史选择的结果,党是在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下取得政权的。
反对派会说,你们在当时采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例如你们当年关于民主、自由的承诺虽然动听,但仅仅只是用来蒙骗人民的口头宣言,根本就没有打算兑现,因此人民在当时被你们欺骗了。从本质上来说,你们除了口头表达之外,并没有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你们这种通过蒙骗手段而获得的代表权是无效的。
尽管关于某党在历史上获取权力的过程和方法的道德评估,在研究者们中会有争议。但是说在历史的某一阶段上,当对立的两派为国家政权相争时,人民选择了支持某一个党,这也许是一个不能否认的历史事实。其实,一个国家的人民,或者说一个民族,就如同一个人一样,也是会犯错误,会被忽悠的。如当年德国人民被希特勒蒙骗而支持了纳粹党,导致法西斯上台,带来民族浩劫。像这种一个国家的人民被欺骗,而支持了错误的人上台,和选择了一种错误体制而遭受磨难的情况,我们可以将之看成是一个民族的历史劫难。
问题在于,纵使我们撇开那种关于通过蒙骗手段而获得的代表权是否有效的争议,纵使我们承认人民的这种历史选择(无论对错)的事实性,但人民是否可以再次选择呢?是否人民在历史的某一阶段的选择就是最后的、终极的选择呢? 纵使一个党可以自诩为人民的代表,但人民是否可以另外选择他们的代表呢?显然,这种历史证明法至多只能证明一个政权在过去的合法性(且不论欺骗与否),但却不能逻辑地证明它在现在和将来的合法性。
三、党国体制的选举制度:被指定的人民代表
那么,如何证明党的领导在现在和将来的合法性呢?或者,如何证明党在现在和将来代表人民呢?为此,党国体制借用了现代民主选举方式。
苏式党国体制为了证明其权力来源于人民,离不开通过某种选举程序来确认党的领袖的权力合法性,即由人民代表以投票方式来选举国家领导人。在这一点上,它与民主宪政体制并无不同。但是,苏式党国体制在民主制度上做了手脚,使之形同虚设。
苏式党国体制将本应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偷换成由党组织和党的领袖指定(内定、协商)人民代表。于是,那些被指定者,名义上是人民代表,而实际上却是党的代表,成了党和党的领袖的附庸和表决筹码。不难明白,由这些所谓的人民代表投票选举国家领导人,也就等于是党国体制的领袖通过指定一些人来投票选举自己,即通过一种看似民主的投票程序来确认其权力的合法性:我是人民代表选出来的。
为了遮盖这种指定代表制的非民主实质,苏式党国体制发明了精英错位制,即从人民中指定一些非政治精英来填充国家表决机器。它将议会席位即人民代表的席位作为荣誉头衔,授予给那些来自工农兵和其他行业中的工作劳模、战斗英雄、艺术家、歌星、影视明星、体育明星、作家、科研专家、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人士等。通过这种制度化的错位安排,来达到两个目的:一方面证明其政权的人民性:瞧,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的政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们的代表都是人民中的精英,他们都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人物;另一方面满足党和党的领袖的愿望:对于一群政治门外汉和有幸被党指定的人来说,其行为不难预计,当然是投票给党的领袖和党组织所授意的人。
四、党国体制的标签法:言必称人民
虽然,苏式党国体制的政治公式、历史证明法和选举制度在证明其政权的人民性上“功不可抹”,但是并非所有人都对理论教条、历史考证和政治选举感兴趣。为了无所遗漏,消除社会洗脑的死角,党国体制还有一个绝招,那就是使用标签法。
苏式党国体制是一种言必称人民的体制。作为一种标准的党八股,它的一切官样文章、讲话、宣言、政策,无论其真实用意如何,都要“穿鞋”、“戴帽”,不厌其烦地以“人民利益”为修饰,开口闭口不离“人民”二字。
党国体制的发明家看到了人性中的一个盲点或弱点,即人们往往将名称当作事实,观其名而不究其实。因而他们将一切东西都贴上“人民”的标签,如“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人民领袖”、“人民救星”、“人民军队”、“人民法院”、“人民警察”、“人民民主”、“人民专政”、“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等等,甚至连钞票都被称为“人民币”。其目的就是让人们以为这些东西都是人民的,都是代表人民的。
其实,真正的人民政权,真正由人民选举出来的政权,反而是没有人民标签的,倒是那种政治山寨品,因本无人民性,底气不足,故而借助标签法,混身贴满“人民”标签,以图鱼目混珠,冒充正牌。
这种以标签代表事实的手法,通过打“人民”的牌子,通过冠以“人民”之名,而使人们想当然地以为它具有人民性的忽悠手法,长期以来也确实胡弄了相当多的人。那些被“人民领袖”的阳谋引诱而被打入另册的知识精英,那些高呼“人民子弟兵不打人民”的口号而饮弹倒地的平示威者们,那些相信“人民政府”会主持公道而被非法拘禁和强制遣返的弱势上访人群,他们中的许多人可能至死都不明白,“人民领袖”、“人民政府”和“人民军队”怎么会那样对付他们。 他们的善良使他们以为,有名必有实,却未曾想过名不副实的可能,未曾想过政治忽悠术的存在。
苏式党国体制确实是一种精巧的体制。它以理论证明、历史证明和选举证明这三种似是而非的证明方法来证明它的人民性和合法性,又以名不副实的标签法来忽悠大众。
作为“主权在民”的宪政体制的仿冒山寨品,苏式党国体制是古老的专制体制的现代版。它借用了宪政体制的话语体系和制度外壳,加以曲解和虚化,以貌似人民性的外表,掩盖其专制制度的实质。不难理解,在与近代出现的宪政体制的竞争中,古老的专制体制要延续下去,不能不改头换面,新瓶装旧酒。
然而,不论手法如何高明,包装如何巧妙,政治体制的竞争与市场商品的竞争其实没有什么两样,山寨产品尽管可以借光鲜的外表、煞有介事的论证、虚假的标签、不实的广告和巧妙的市场营销手法混充一时,但终究会露出原形而被人识破,最终被淘汰出局,只是时间或迟或早而已。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