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26日电)医改会、医劳盟表示,医疗事故补偿基金设立方式仍待讨论,呼吁将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中调解、补偿脱钩处理。
立法院上会期虽曾初审医纠法草案,但朝野未达共识,下会期再审。
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研究发展组长朱显光表示,医纠法立法意旨在医疗纠纷时,有机制减缓医生与病患对立,进而减少诉讼,医改团体原先担心不少朝野立法委员以“不究责、强制调解”精神立法,病人因得不到真相,无助减少诉讼,建议缓议。
不过,立法院初审医纠法时,朝野同意调解前须先“初步鉴定”,且确保民众调解不成时仍保有诉讼权利;朱显光说,诉求已被考虑,医改会不反对医纠案件先调解,避免因诉讼旷日费时,造成医、病双输。
台湾医疗劳动正义与病人安全促进联盟常务理事蔡秀男说,他肯定医纠法草案对医纠处理时的种种设计,包括医院设关怀小组、调解员,成立第三公正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及事先的书面病例审查等。
他说,虽然不少大医院早就有专业社工员、关怀员协助解决医纠案件,但人力吃紧的小诊所、区域医院却没有,法制化后各地方医疗主管机构要成立调解机构,相信可大幅减少医纠案件。
不过,蔡秀男与朱显光表示,医纠法草案对“医疗事故补偿”的过失认定、给付范围及补偿基金财源等,都还没共识,可能拖累医纠调解机制法制化进度,建议调解与补偿应脱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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