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5日电)101年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发给注意事项今天公布,只有领月退休俸2万元以下和因作战或因公成残、死亡的军公教退休人员或遗族可领。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上午公布101年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发给注意事项指出,为照顾弱势及对国家有重大牺牲贡献的退休(伍)军公教人员生活,发给年终慰问金;依相关规定发给1.5个月,1月31日一次发给。
发给对象2类,第1类是按月支(兼)领退休金(俸)在新台币2万元以下的各级政府退休(伍)人员(含军职支领赡养金、生活补助费及半俸人员)。
第2类为因作战演训或因公成残、死亡军公教退休(伍)人员或遗族。包括在职期间因公成残,支领月退休金或于101年支领一次退休金的退休公教人员;在职期间因作战演训或因公成残,支领退休俸(含支领赡养金、生活补助费及半俸)人员或于101年支领退伍金的退伍军职人员;军公教人员在职期间因作战演训或因公死亡,于101年支领年抚恤金有案的遗族或于101年亡故支领抚恤金的领恤遗族。
注意事项指出,退休(伍)人员再任由政府编列预算支给俸(薪)给、待遇或公费的专任公职,或政府捐助(赠)的财团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职务或政府暨所属营业、非营业基金转投资事业职务,且依相关法令规定未停止领受月退休金(俸)权利者,不发给年终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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