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专利联盟案 附条件通过

【新唐人2013年01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4日电)公平会表示,附条件通过LG 、Pioneer、Philips及Sony等预定各取得One-Red, LLC公司1/4股权并组成专利联盟,由One-Red, LLC担任制造向下相容的DVD产品所需必要专利的授权公司。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有关LG Electronics, Inc.、Pioneer Corporation、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及Sony Corporation等预定各取得One-Red, LLC公司1/4股权并组成专利联盟,由One-Red, LLC担任制造向下相容的DVD产品所需必要专利的授权公司,向公平会提出结合申报,附加负担不禁止其结合。

公平会表示,若禁止结合,我国DVD产品制造商将必须逐一向各专利持有人进行授权协商,造成的交易成本及权利金,预期将比经由One-Red, LLC公司取得授权为高,故透过专利联盟可使国内制造厂商容易取得必要专利授权,降低交易成本,并避免侵权及诉讼风险。

公平会说,专利联盟可增加授权人使用必要专利的机会,增进下游市场竞争,且不使授权人取得或交换敏感资讯,尚不致对上下游垂直竞争形成不利影响。

公平会强调,One-Red, LLC公司不得针对DVD产品有价格或产量的限制协议、交换重要交易资讯等联合行为;不得限制被授权人技术使用范围、交易对象及产品价格;不得限制被授权人于授权期间或期满后研发、制造、使用、销售竞争商品或采用竞争技术;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授权专利的内容、范围或专利有效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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