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两岸应签署人权保障协议

【新唐人2013年01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4日电)民主进步党中国事务部主任洪财隆今天说,两岸人权保障应纳入签署的各项协议中,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获确实保障。

世界自由民主联盟昨天举办2013年世界自由日庆祝大会,总统马英九应邀致词时指出,台湾与大陆互动过程,不仅经济可以互补,文化可以交流,民主法治也可以对话。

洪财隆傍晚发布新闻稿指出,两岸人权保障不能光说不练,唯有将人权条款纳入与中国签署的各项协议中,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确实的保障。

他说,中国崛起后,人民的经济生活虽然获得改善,但中国的人权却反而受到更多压迫。马总统曾表示,人权是两岸距离的指标;但如果照这个标准,现在两岸间距离恐怕还是十分遥远。

洪财隆说,两岸与其签署徒有虚名的和平协议,不如签署两岸人权保障协议。

他呼吁政府应秉持“先人权、后政治”的原则,做为未来两岸签署各项协议的前提,并以人权做为台湾与中国双边公民社会合作的开端。

针对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议题,洪财隆说,台湾可要求在办事处建立人权申诉及救济机制,并让台湾人员可以在对岸司法探视,以避免钟鼎邦事件再度发生。

他说,政府如果有心,就应加速推动“难民法”或“政治庇护法”的立法,政府也可邀集民间团体共同组成“两岸人权观察保障机制”,或建构政府与政府间的“人权对话平台”,以协助保障两岸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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