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青年在港洗钱490亿被判刑

【新唐人2013年01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23日电)中国大陆一名22岁青年受人指使在香港洗黑钱,金额高达港币131亿余元(约新台币490亿余元),今天被法官判刑10年半。

香港电子媒体引述高等法院法官杜丽冰的判决说,这是她历来审理的最高金额洗钱案,显示这类案件的数目及金额都在上升,当局有必要检讨有关刑罚。

据报导,被告罗俊城是电脑店东主,他在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期间,受大陆人指使在集友银行开设的空壳公司账户及私人账户,网上提存8300多次,涉及洗黑钱超过131亿元。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上台后数次强调反腐工作,根据香港媒体最近曝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内容,大陆从去年11月起有大量资金流往境外,被怀疑是贪官透过洗钱管道将收贿赃款汇出海外;而身为亚洲金融中心的香港和新加坡,曾遭指控为大陆贪官洗钱的重要管道之一。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