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3日电)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今天公布市售电动美体刀商品检测结果,抽测的 6件样品中,有2件样品不符合电器商品标示基准。
标检局日前于高雄地区随机购样共 6件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所有样品在安全性检测项目,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不过在标示检查部分,有 2件不符合,标检局指出,即未依规定标示商品名称、制造年份、制造号码及额定消耗电功率或额定输入电流等。
标检局说,将函请经济部中部办公室依商品标示法相关规定追踪处理,通知生产、制造或进口商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正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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