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2日电)东森电视报导逆子杀父案件时,因画面太血腥,遭裁罚新台币40万元、限令立即改正;东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法院判败诉。
根据行政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东森电视于民国100年8月1日下午4时左右,播出“逆子杀父榔头砸,血肉模糊死状惨”的新闻报导,遭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认为妨害儿童或少年身心健康,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裁罚40万元、限令立即改正。
东森电视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
东森电视主张,新闻报导基于“反映真实”,无法仅以旁白口述方式呈现。节目播出时,已用“马赛克”、“黑白画面”及“变色”等方式处理,节目整体并无恐怖气氛。
行政法院审理认为,在10分38秒的节目中,至少曾出现7次男子在楼梯间持榔头对父亲施暴的画面,搭配记者旁白及悬疑、紧张的背景音乐,已营造暴力血腥及悬疑恐怖的画面效果,并非以“马赛克”、“黑白画面”及“变色”等后制处理可加以掩饰,驳回东森电视之诉。
全案还可上诉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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