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讨赌债杀人 判赔450万

【新唐人2013年01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瑞益新竹22日电)17岁少年向江姓组头催讨赌债新台币10万元未果而杀死组头,新竹地院今天判少年需赔新台币450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就读新竹县某高中夜间部的少年因沉迷职棒签赌,不满就读某科技大学的江姓组头积欠赌债,前年9月以凶残手段杀死江姓组头。

法官认为,少年手段凶残,但审酌案发时未成年,也表达悔意,愿接受司法制裁,依杀人罪判处12年徒刑。另被害家属向少年及其双亲提出连带赔偿的民事诉讼。

被害人的双亲向法官主张,家属原期待被害人在毕业后能负起扶养双亲、分担家计的工作,却被杀死,依台湾平均余命计算,要求凶嫌及其父母负起未来30年扶养被害家属的责任,给付326万元扶养费,及赔偿殡葬费、精神慰抚金424万元,总共750万元。

法官审理后,依据被害人家属工作所得、平均余命、消费支出额等数据后,认为被害双亲两人的扶养费应以196万元适当,两人精神慰抚金应以280万元适当,加上丧葬费24万元,总共500万元,但必须扣除事发当时已给付被害人家属的50万元,因此判处被告少年及其父母,应赔偿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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