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2日电)最高法院今天开男子吴启豪弑父案言词辩论庭。吴的辩护律师出庭说,吴对他人释出的善意有感,他有无教化可能?须再斟酌。
吴启豪于民国100年1月间不满父亲酒后叨念、要他找工作,与父亲爆发口角后,持铁锤猛击父亲头、脸部10至20次,还确认父亲是否断气,将父亲活活打死,随后又持剪刀刺伤胞妹颈部。
最高法院今天开庭辩论,审判长开庭时说,合议庭决定不提讯吴启豪也不传讯吴的家属,但吴的家属可由书面表示意见;莅庭检察官则表示,没有收到家属的意见。
受命法官宋明中列出辩论争点指出,原判决就吴启豪自首部分未减刑,是否有违法、不当?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的法定刑是死刑或无期徒刑,因此死刑关于生命权的剥夺,也列入争点,请检辩双方就量刑部分表示意见。
检察官表示,刑法第62条指出,自首“得”减轻其刑,不是“应”减轻其刑,这是法院的职权,法律审法院审酌后判决吴启豪死刑,无违法不当。
吴启豪的辩护律师林彦苹说,吴启豪从未预谋杀父,且吴始终请求法院判他死刑,他主观上是否想藉由自首盼减刑?可再细究。
此外,林彦苹说,吴启豪曾表示“若有可能,想回去祭拜父母”,也曾说看守所的人对他很好,会请他吃东西。林彦苹认为,吴启豪可感受到他人释出的善意,法院须再细究他的教化可能性。
审判长于庭末谕知,全案定于2月5日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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