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1日电)前职棒球员张志家、陈致远等人涉打假球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中职仲裁委员会成员出庭时说,鉴定不符宗旨,无法鉴定。
民国98年10月中华职棒大联盟20年总冠军赛落幕后,随即爆发职棒打假球案,张志家、陈致远、球员曹锦辉、廖于诚等人涉入;99年由当时的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侦结,将陈致远、张志家及蔡丰安等人依诈欺等罪起诉。
法院一审未勘验、鉴定有争议的比赛,被告律师在二审提出声请,请求勘验、鉴定数十场比赛。
中华职棒仲裁委员会原本拒绝受委托做鉴定,但去年10月有人表示愿意鉴定,法官因此谕知委员会提出推荐的鉴定人选名单及相关背景。
但今天开庭时,中职仲裁委员会成员转述会长意见表示,委员会仲裁仅限球员与球员、球员与球团及球团与球团之间的纠纷,鉴定不符规章宗旨,无法受托做鉴定。
法官谕知,自2月初至农历春节后1周,密集勘验有争议的比赛影片,但勘验不作任何价值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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