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21日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史达林著作编译局(简称中央编译局)局长衣俊卿同志出事后,俺和广大网友一样,大吃一惊,义愤填膺! 要知道中央编译局乃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研究经费最充足的马列主义研究机构。那里汇集了全世界的顶级马列主义权威。 而衣俊卿局长是我国的马列主义顶级权威中的权威。 这样的世界一流的马列专家也玩女人,而且玩了女人,穿上裤子后居然还收那女人的钱,几万几万的收,这还不如旧时代国民党反动派啊。 当年臭名昭著的杨森、马步芳等军阀每到一处就寻欢作乐,但每次嫖完了女人后还是给女人一些钱的,从不打白条,白嫖的事情还从来没有发生过,更没听说过嫖完了反倒拿女人钱这种事情。这样的怪事,过去几千年都没有发生过,古今中外都十分罕见。 都说官场代有淫人出,各领风骚数十年,但衣俊卿这样的连嫖带捞,连卖淫女的钱都要拿的淫官还是头一次听说。而且他玩的女人也是我国的为数不多的马列主义顶级学者之一,据说还不止一个,每一个都是貌若天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搞了半天,这世界顶级的马列主义研究机构,原来是个大淫窟啊!
但是,在俺仔细了解这件事的原委后,对衣俊卿同志就不那么反感了,反而越加肃然起敬。 为什么呢? 说起来惭愧,俺以前也是学过马列主义的。但俺那只是学了个皮毛,并没有学到精髓。 这些天俺重读了马列主义的发展史,细探了那几个伟人的光辉业绩,发现玩女人这种事情本来就是马列的特点之一。 我们中国人很久以前有“富贵不能淫”这种说法,但在马列主义中没有这一套老皇历。可以说淫也是马列的一个组成部分。 伟大导师马克思结婚后,和他的佣人海伦私通,生了一个私生子,这算不算淫? 列宁同志更是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光辉业绩,他生前曾和多个女人鬼混,染上了梅毒,这算不算淫? 据说列宁同志的梅毒是导致他英年早逝的原因之一。这梅毒居然改写了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史,多么神奇啊! 如果有一种病可以称为革命病的话,那么这种病就叫梅毒。
不知是不是受了马克思包二奶那件事的启发,伟大导师恩格斯给我们留下了一篇巨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在那本书的第二章“家庭”中他引用摩尔根的话:“如果承认家庭已经依次经过四种形式而现在正处在第五种形式中这一事实,那就要产生一个问题:这一形式在将来会不会永久存在?可能的答案只有一个:它正如迄今的情形一样,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它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它将反映社会制度的发展状况。既然专偶制家庭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已经改进了,而在现代特别显着,那么我们至少可以推测,它能够进一步完善,直至达到两性的平等为止。如果专偶制家庭在 遥远的将来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那也无法预言,它的后继者将具有什么性质了。”
恩格斯上面那段话深奥难懂。说浅显一点就是现在这种一夫一妻的家庭(专偶制)只不过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种一夫一妻制未必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了。重温了恩格斯的原著后,俺联系起衣俊卿局长和常艳博士开房17次那件事,俺热泪盈眶。原来他们是在按照伟人的指示,身体力行,用实际行动打破一夫一妻制的枷锁啊。怪不得我国当官的大多包二奶、找小三,原来在我国一夫一妻制早已不能满足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了,所以各级领导以身作则,每个人都包养了一批二奶、小三。 这也是求发展的伟大实践啊!
衣俊卿局长和常艳博士不就是身体力行马列主义的原理,做了一点人人都在做的事情吗? 为什么说他犯了生活作风错误呢? 为什么免去了他的职务?同志们,这是我国马列主义发展道路上多么重大的一个挫折,这是一个冤假错案啊! 如果马克思、列宁能够活到今天,听说了中国的马列主义第一权威玩女人这件事,他们会怎么说呢?他们会会心地一笑:“哈哈哈哈,这小子是我们的好学生啊!”
所以,对于衣俊卿局长的处分是很不公平的。我国领导干部普遍包二奶这件事,是对马列主义的重大发展。 这既不是走老路,也不是走邪路,而是走上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正路。说起来,人家不就是提早结束了一夫一妻制吗? 这难道不符合马列主义? 我党早先闹革命时,国民党反动派曾经骂我党“共产共妻”。 今天大家看看我党是不是那样的?
有个“三一重工”的大老板(党员)梁稳根曾经说过:“党员找物件更容易,老婆更漂亮”。 他只说对了一小半。 准确的说法是:入党做官,不但老婆漂亮,就连小三都更漂亮。对于女人来说,跟党的干部上床,不但衣食无忧,而且可能飞黄腾达。
如今只要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女人在做官或做任何出人头地的大事,你基本上可以断定这个女人一定是跟谁有了一腿子,不然根本爬不了那么快。而且这女人和一个领导上一次床还不行,要和多位领导同志上床多次,才有可能一路顺风。 例如,那个常博士,你去查查她到底跟多少男领导上床了,我看很有可能不止一个人。 她的问题可能是还不够开放,跟领导上床的次数太少。碰上这种事情,就不能生搬硬套马列教条了,必要时可以跟妓女学艺,不然只能做无用功,浪费青春。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那本书中还有这么一段描写旧时代的话“妇女越来越被剥夺了群婚的性的自由,而男性却没有被剥夺。的确,群婚对于男子到今天事实上仍然存在着。凡在妇女方面被认为是犯罪并且要引起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的一切,对于男子却被认为是一种光荣,至多也不过被当作可以欣然接受的道德上的小污点。”
其实,衣俊卿局长所犯的错误,在我国何尝不是“可以欣然接受的道德上的小污点”呢。即便不提恩格斯的话,衣俊卿局长干的那些事和其他领导干部比起来,难道不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小污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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