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0日电)司法院推动人民观审制,是司法改革一环,但从提出草案到完成立法,除需广听各界意见,化解不同疑虑,更需深入理性讨论。
根据司法院版人民观审试行条例草案规定,年满23岁、高中职以上学历及符合一定条件民众,可担任观审员讨论案件,表达判决意见。
虽然这项司法改革已有别以往,但仍待凝聚共识。
有律师身份的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尤美女说,如果观审制是开放民众知道审判过程,开庭过程上网就可以,不必大费周章推观审制。
不过,司法院委托的民意调查显示,多数民众赞成人民观审制度,也赞成人民观审制尽速立法与实施,却对陪审制有相当程度的疑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集委员廖正井提醒,民众的法律常识对陪审制、观审制是否有足够认识,他持保留态度,可能连法界都不见得很了解观审制、陪审制,在这种情况下,贸然推动陪审制或观审制都会引发争议。
另一方面,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田秋堇等人提出陪审制的“陪审团法草案”、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吴宜臻等人分别提出“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与司法院的观审制立法版本有一定程度差异,立法院审议时,势必仍有讨论空间。
廖正井建议司法院,多开几场公听会,开放社会各界参与,广纳民意,再研拟改革方向。
不论观审制、参审制或陪审制,对司法改革都是重要一步,各种声音的表达是正常现象,也代表各界关注程度,但重点是要让民众清楚了解不同制度间的利弊,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一步完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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