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20日讯】【导读】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后,以“民主集中制”的手法扼杀了自已在造反时期所标榜的民主,并实行了30年之久的“以阶级斗争为纲”,使得“革命运动”不断,成千上万个优秀的中华儿女冤死、惨死在独裁体制的屠刀之下。在井冈山,中共和毛泽东在打“AB”团等肃反中,就打破了死刑犯临刑时有说话、喊冤和呼口号等所谓的“资产阶级”法权的“禁锢”,行刑时,为使死刑犯无法喊“冤”呼“反动口号”,处决消声法便被研发了出来。全国“解放”后,这种“消声”传统被继承了下来,并在全国大行其道,尤以“镇反”和“一打三反”为烈。这种无视文明、人权的野蛮“处决消声法”,讫今风行不悖,中国人也已习以为常而麻木不仁了。
嘴塞压舌器外加口罩法
据报导:宁夏银川市枪决“共产主义自修大学”成员吴述森、鲁志立、吴述樟前,使用“压舌器”压住舌头,使其在临行时无法喊叫;贵阳市建筑公司女技术员马绵珍被处决时,在她嘴里塞进了“压舌器”,外面再扣上一只口罩,以消异议。
“一打三反”中,笔者在河南许昌市目睹了两起枪毙案。其中一起是枪毙临颖县人大代表、县一高权威教师王炳灿。他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滔天罪行”,是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许多“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XX”的文字,是“隐藏”的反革命分子。在数万人参加的市体育场宣判大会上,他扬着头,挺着胸,嘴上勒着口罩;据说嘴里有个“压舌器”。枪响后,他倒在体育场的西北角。
缝合线缝嘴法
毛泽东死后,压舌法有所发展。1976年12月19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在处决为刘少奇鸣不平的长春市第一光学仪器厂工人史云峰时,为防止他喊冤,刑前在他颌下注射麻醉剂,嘴里塞满了纱布团,并用缝合线将嘴紧紧缝住。(参第18章死于共同犯罪枪口下的史云峰)
竹筒塞嘴法
据报导,1970年10月,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听说海南岛白沙县一名女医士官朋华在监狱里写文章骂林彪,便亲自主持会议,将她判处死刑。枪决前,怕她呼喊口号,特用一节竹筒塞进她嘴里,穿上铁丝,扎在脑后。
这种消声法到了1977年,已进化到竹签穿舌。江西官员们在处决民主烈女李九莲时,便使用他们创新的竹签穿舌法。(参第18章为民主权利而死的李九莲)
端下颔车法
陆兰秀是一个虔诚的共产主义信徒,一个忠实的女共产党员,因写了二十多篇批判毛泽东和“文革”、呼唤“自由”的文章,1970年7月4日,被以许世友为首的江苏省“革委会”批准枪决。就刑前被端下颔车,枪杀于苏州市横山脚下。(参第18章陆兰秀殉党)
割喉管法
割喉管消声法最具代表性,最为“时尚”。
许多人都记得,1975年4月4日那一天,共产党员张志新在就死前,被残忍地割断了喉管(参第18章殉党者张志新);但许多人未必知道,张不是第一个被割断喉管者。
据披露,仅辽宁省一地,行刑前被割喉管的死囚就达30多人。行刑前割喉管是“文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在“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中已被广泛采用。
例如:上海交响乐团指挥陆鸿恩,因“涂抹《毛XX语录》”,被判处死刑,押往刑场前,喉管被割断(参第18章陆洪恩:倍受摧残的音乐家);甘肃静宁县女技术员毛应星,被枪毙前,也被刽子手割断了喉管。
麻绳勒脖法
这是最常见的消声法。
《炎黄子孙》披露:江苏省常州市处决了某局长蔡铁根。转业前,蔡是南京高等军事学院训练部长,大校军衔,红军干部。他“贼”胆包天,竟敢在日记中“为彭德怀鸣不平”,“恶毒攻击三面红旗”。他的罪证在抄家时被悉数缴获,旋即被揪斗,被关压,“一打三反”中又被判处死刑。1970年3月11日,他被非法关压了三年多后,狱方突然用麻绳将他捆牢、脖颈上套上麻绳,然后向他宣读正式“逮捕令”,随之又对他宣读“死刑,不准上诉”判决书。他刚要申辩,行刑者便勒紧已套在他脖子上的麻绳……很快,枪响,他应声倒在血泊中。
作者铁流在他的《第二个林昭似的女英雄》一文中,记载了四川大学生物系女学生冯元春在“一打三反”中被枪杀的故事。冯因批评毛泽东被打成右派,判15年徒刑;又因狱中坚持批毛,被加刑五年;加刑后仍不低头“认罪”,1970年7月1日,被四川南充市当局处决。行刑时,人们看见:她“个儿不高,五花大绑地捆扎着,背上插有三角尖形的白色死牌,胸前挂着写有‘冯元春’打上红叉的大纸牌。冯元春昂头挺胸站立着,两个恶狠狠的军人死死压住她的脖子。一条细麻绳像勒进了她的的皮肉,在颈脖处还缠了一圈,让她喊不出声音来。虽然由于血脉不通,冯元春脸呈青紫色,但她仍金刚怒目,威武雄壮,像个不屈的武士……”同时枪毙的还有另外两个男子,脖子上勒着细麻绳。
“一打三反”中,笔者在河南许昌市目睹的另一起枪毙案,是枪毙奎楼街回民王华民。此人爱习武弄拳,经常同几个拳友聚集在一起,拳来脚往,间或酒令助兴。由于酒后真言,他们对“文革”不满的话随酒吐出,惹了大祸,遂被打成“反革命纠合集团”。王是首犯,判死刑,立即执行,其它拳友被判死缓、徒刑不等。他们“罪大恶极”的证据是,在一次酒会中,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用《毛xx语录》垫桌腿!王华民就刑时,脖颈上勒了一根细麻绳。也许是他拳脚了得,有反抗嫌疑,细麻绳勒得过紧,在刑车上已窒息而死。被拉下刑车时,他耷拉着脑袋、两脚背拉在地上。刑警们将他连架带拖,抛尸于西汉晁错墓前,然后在他的头上补了一枪!
据观察,过去的细麻绳勒脖消声法,发展到现在,已进化到用尼龙丝勒脖。由于细尼龙丝不易被人看见,已被官方广泛釆用;自此,爱对中国人权“指手划脚”的外国人,也无可奈何了。也许人们不得不承认,细麻绳勒脖容易看见,是“文革”时代野蛮落后的象征,而细尼龙丝勒脖不易察觉,也算是现代中国“文明进步”的体现!
到了二十一世纪,除尼龙丝勒脖消声法外,其它消声刑法都悄然遁行于无形无稽之中。保留尼龙丝勒脖消声法是中共的“文明进步”?还是继续用野蛮来对抗文明、用冷酷来践踏人权?
“万恶”的国民党政府 尊重死刑犯的人格和权利
儿时的笔者,在国民党抗日战争中的“旧社会”里,曾在洛阳县城的西大街上(现为市老城区西大街),目睹了枪毙汉奸行刑队行进中的一幕:
前面两个号手吹着号,后面人力车上坐着一个五花大绑背上插着亡命牌行将枪决的汉奸,两边是二、三十名荷枪实弹押送死囚的武装军警,最后面的人力车上坐着一个“监斩”官员。当拉汉奸的车子来到一家酒馆门口时,车夫突然停了下来,号声也嘎然而息,整个行刑队伍也随之停了下来。原来,汉奸大声嚷着要喝酒。店家闻声,不敢怠慢,急忙端上一碗白酒,送到死囚嘴边,喂他“咕咚、咕咚”喝完。死囚微笑,向店家点头致意。号声复又响起,囚车拉起,继续行进。行刑队刚刚过去,只听“咔嚓”一声,店家把黑瓷酒碗摔得粉碎!
在“旧”中国,1898年9月28日,维新变法思想家谭嗣同临刑时,在法场上发出了气壮山河的呼喊:“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然后对刽子手道:“动手吧!”遂就义于菜市口。
1927年4月28日,中共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走上奉系军阀最新从德国进口的绞刑台时,三呼“共产党万岁”后,英勇就义。
1935年6月18日,卸任的中共中央一号领袖瞿秋白,走向刑场时,“他背手挺立,面带微笑,先照了张相,再自斟自饮,放歌长吟。然后在敌人的刀枪环护下,手夹香烟,顾盼自如,缓步走向刑场。沿途用俄语唱《国际歌》,并唱《红军歌》,呼‘中国共产党万岁’等口号。到刑场后盘膝而坐,说‘此地甚好’,从容就义。”最令人感动的是发生在二十年代末那出“美丽的悲剧”。共产党人陈铁军和周文涌,因为在广州组织武装暴动,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并以暴力罪判他俩死刑。在执行死刑前,当局问他们还有什么要求。他们说,本来他俩已经相爱,因为革命工作太忙,未及结婚,因此希望在执行前让他俩举行一个婚礼。他们的要求得到了“反动”当局满足。在执行前,他们在佛山城中举行了婚礼。他俩当众宣布:“让反动派的枪声做为我们婚礼的礼炮吧!”枪声晌,他俩凛然就义!——看来,无论是腐败的满清政府,还是“万恶”的国民党政府,都能尊重死刑犯的人格和权利,未曾见过处决消声记录。
资本主义世界 尊重死刑犯的人格和权利
在国外,19世纪的宗教改革家哲罗姆,被绑到火刑架上时,一个老太太冲上前去,捡了一根柴火,说:“烧死他!”哲罗姆没有愤怒,没有辩解,只是低声感叹道:“多么虔诚的愚昧啊!”
1943年2月22日下午四点,希特勒德国在慕尼黑处决在慕尼黑大学散发反纳粹传单的汉斯·舒和兄妹。当兄妹俩踏上断头台时,汉斯振臂高呼:“自由万岁!”
1946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电刑处决罪犯威利.弗朗西斯时,执行死刑的电椅发生故障,电流加大到极量,也没有击毙他。电椅上的弗朗西斯突然大叫道:“快关上电源,让我喘口气!”
1953年6月19日,美国将出卖原子弹机密给苏联的罗森堡夫妇执行电刑处决时,罗森堡夫妇临刑前不屈服,不畏惧,从容坐上电椅,竟使行刑人员对他们产生敬意。
在绞决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时,伊拉克新政府规定:允许萨达姆写遗嘱、呼口号、发表演说,行刑人员不得侮辱他的人格。
2006年12月30日,萨达姆被送上了绞刑架。在绳子套上他的脖子之前,他大呼:“真主伟大!”“这个国家将赢得胜利!”“巴勒斯坦是阿拉伯的!”——看来,在资本主义世界,无论在近代和现代,都能尊重死刑犯的人格和权利,没有处决消声的约定。
由此可见,野蛮的“处决消声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特产和专利。这是对普世文明的蔑视!这是对华夏文明的玷污!对此熟视无睹的中国人,不应好好反省吗?
文章来源:摘自《弃郎博客》林昭之死 —“未婚夫”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