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18日电)台北荣民总医院郑姓医师,指控妻子黄姓女子涉嫌对他诈财共1090万余元。新北地检署侦查后,予以不起诉处分。
新北地检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诉处分书指出,郑姓医师指称妻子婚后多次以“家庭贫穷、生活困顿、无以为继”等理由,涉嫌向他诈取金钱和爱马仕、香奈儿等财物,总计达新台币1090万余元。
郑男说,黄女更多次以“要等父亲康复后”、“待结婚相关事宜处理完毕”等借口拖延,之后随即失联且手机停用,甚至搬离户籍地,怀疑她在外有男友,因而认为黄女涉犯诈欺取财。
检方指出,黄女声称婚后已和郑男协议要等父亲完全康复后才能同居,并且已告知丈夫要租房给父母住,但没有告诉他地址,并无隐匿居所的意思。
另外,黄女说,丈夫提出的安家费用是结婚聘礼,名牌包和钻戒等都是她生日或情人节时郑男送的礼物。
检方认为,郑男提出的妨害家庭告诉,检方已做出不起诉处分,难以认定黄女有通奸的事实;另外,检方表示,无论黄女是否有交往的男友,都只能构成民法上裁判离婚的事由,无法认定有诈欺的行为。
检方表示,如果黄女有不履行同居义务,郑男可提出民事履行同居诉讼,不能因此认定未履行同居即有诈欺的事实。检方侦查后,认为黄女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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