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贿 麦安怀判刑7年2月

【新唐人2013年0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6日电)前台北县长周锡玮机要秘书麦安怀被控收贿案,台湾高等法院以麦收受2部宾士轿车构成收贿罪,今天将他判刑7年2月。

判决书指出,麦安怀被控在县府约雇人员张清和居间穿梭下,涉嫌接受百清开发停车场公司负责人林鼎洪赠车等行贿,泄露底价及运作“劳务委外”案转利润较高“权利金委外”案。

检方于民国97年11月侦结,将麦安怀及妻子梁美云、梁美云妹妹梁文菁及其男友陈信利、前交通局停车营运科长侯来换、约雇人员林桂芳、张清和、车商周启国及林鼎洪等9人依贪污罪等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依利用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判处麦安怀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5年,其他8人都因证据不足,宣判无罪。

高院审理后,撤销麦安怀被控泄密底价部分,但认定麦收受2部宾士轿车部分,触犯贪污治罪条例职务收受贿赂罪,改判有期徒刑7年2月,褫夺公权5年,犯罪所得追缴没收。

一审获判无罪的侯来换、林桂芳,高院改依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各改判有期徒刑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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