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5日电)东森电视在选前举办传简讯活动,被中选会认为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而裁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撤销裁罚处分。
根据行政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东森电视在民国100年12月3日下午转播总统大选辩论节目时,同时举办手机传简讯活动,请民众用手机编写简讯,猜测最高得票的2组候选人得票差距。
中选会认为,简讯活动内容是民众对候选人的意见表达,电视台再予以汇计公开,且活动时间是自选举公告发布日至投票日10日前的民意调查资料发布,应受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规范,裁罚新台币50万元。
东森电视与施维德主张,活动的资料结果及数据不会影响选民判断,简讯活动的题目及选项未涉及任何一组特定候选人,不属选罢法规定的“民意调查”。东森遭罚后提诉愿又被驳,于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法院审理认为,简讯编写活动的统计数字仅为得票最高2组候选人的可能得票差距,并非对于特定对象的支持情形,与民意调查定义不同,不是总统副总统选罢法定义的民意调查资料,因此撤销处分及诉愿决定,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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