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泼清洁剂灼妻 赔钱和解

【新唐人2013年0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5日电)王姓男子怀疑许姓妻子有婚外情,持厕所清洁剂泼洒许女致灼伤。王男赔钱获许女撤告。最高法院今天判王男公诉不受理定谳。

根据法院判决书,王男民国100年5月2日怀疑许女有婚外情,心生妒恨,同年5月4日晚间,王在家中与许女发生口角后,持厕所清洁剂泼洒许女头、背部。

许女受到灼伤,左后背皮肤坏死、需植皮,头皮长不出头发且双眼角膜也破皮。2人于同年10月离婚。检察官依重伤害罪起诉王男。

法院一审函询医院,医院指出,头皮部位可使用组织扩张器的治疗长出头发,其他受伤部位得以衣物遮盖,不致影响常人对许女外观的印象,认定王男犯行仅构成伤害罪。

王男于同年10月14日赔偿许女新台币200万元,两人达成和解,许女撤回本案刑事告诉,法院判决公诉不受理,但检方提起上诉,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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