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4日讯】轰动全国的“湖南幼女被逼卖淫,母亲上访被劳教”一案,最终在各界强烈的舆论谴责下,当局撤销对被害人母亲唐慧的劳教。唐慧因无端遭判劳教,向当局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却遭驳回。唐慧日前决定提出行政诉讼,并检举两名警察奸淫她的女儿。
备受瞩目的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历时六年,终于在2012年6月,由湖南省最高法院做出终审裁定,七名被告中,两名被判处死刑。时隔两个月,被害人母亲唐慧却被永州当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处以“劳教一年半”。
消息一出,激起全国民众的愤怒谴责,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永州劳教所不得不在关押唐慧8天后取消了对她的劳教决定。
由于无端被判劳教并遭关押8天,唐慧向劳教所提出国家赔偿,永州劳教委却在今年1月11号以“劳教合法”为由驳回,并拒绝任何赔偿。
对此,律师指出,唐慧提出的国赔诉求是于法有据的
唐荆陵律师:“国家赔偿法是针对你有错误的判决或者因为错误的司法或者是其他的行政行为,(使)公民受到损失了,是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的。她提出国家赔偿肯定是可以的,肯定是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的。”
1月12号,在数万网民的支持下,唐慧决定就劳教赔偿对永州劳教所提起刑事诉讼,并向省政法委揭发两名警察强奸她女儿乐乐的犯罪事实。
唐荆陵律师:“在中国司法领域存在着很多像她这样的冤案,而政府也没有真正去的依法给别人赔偿,包含一些因为酷刑受害的或者因为冤狱受害的,这样的案子很多的。”
唐荆陵表示,中国大陆类似唐慧和女儿乐乐这样的冤案数不胜数,从当局拒绝赔偿的态度上可以看出,唐慧要求公正的路恐怕还有一段路要走。
新唐人记者易如、兰竹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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