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0日电)金管会观察,民国99年房贷比较高的17家银行,到101年底房贷余额已经减少新台币1878亿元。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从99年观察到现在,依据银行法72条之2的规定来看,比重(房贷放款不可超过存款加金融债30%)比较高的17家银行放款余额减少了1878亿元,放款余额从3.84兆元下降到约3.65兆元。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表示,银行对于集中度管理是风险控管中要标准,因此金管会仍会继续观察。
另外,金管会要求,房贷放款银行要提存0.5%到0.8%的呆账准备金,不过目前金管会没有要提高房贷提存准备率。
邱淑贞说,银行也会依金管会的需要控制房贷放款或者增提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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