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若特赦死刑 府会通知

【新唐人2013年01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9日电)法务部长曾勇夫今天说,死刑犯如果请求特赦,且总统决定特赦,总统府会以正式公文很快让法务部知道。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邀曾勇夫,报告两人权公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段宜康、尤美女等人质询时指出,两公约明定受死刑宣告者,有请求特赦或减刑之权,2012年12月遭执行枪决的死刑犯,曾于民国99年向总统府请求特赦,但都不知道是否准许特赦,就被枪决。

法务部表示,赦免法并无规定驳回特赦的相关程序;尤美女等人提案,希望行政院研议修正赦免法。最后委员会通过提案,希望法务部在1年内提出修法或专案报告。

曾勇夫会后受访时说,死刑犯如果请求特赦,是直接跟总统府提出,总统如果有要特赦,一定很快地通知法务部作业,实际上都没有,从99年到现在这么久了,也都没有通知,当然法务部就依法执行。

媒体询问,在审查死刑过程中,会主动向总统府询问有无相关特赦请求案吗?曾勇夫表示,没有,既然总统对申请特赦者没有必要回应,所以法务部如果询问总统府,好像多一个动作;如果有特赦案,总统府会用正式公文很快让法务部知道。

曾勇夫说,审查死刑时,法务部每个面向都会思考,都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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