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8日电)吕姓及萧姓男子在台南乌山头水库架网具窃捕赛鸽,再向百余名鸽主勒赎,不法得款共新台币近百万元,台中地院依窃盗罪判刑。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40岁的吕男与25岁的萧男,2人住在嘉义地区,先在民国99年2月起收购人头金融账户、金融卡及行动电话SIM卡,99年4月起在台南乌山头水库地区鸽主放飞赛鸽训练飞行的途中架设网具,窃捕赛鸽。
两人将窃捕的赛鸽带回租住处藏放,由吕男以人头行动电话SIM卡,拨打赛鸽脚环上所记载的鸽主电话,恐吓鸽主汇款新台币1500元至3万元不等,否则不释放赛鸽。
先后共有百余名鸽主遭到恫吓,心生恐惧分别汇款到吕男指定的人头账户,吕男及萧男不法得款近百万元,案经检方侦办在台东县将两人逮捕到案。
台中地院依窃盗罪将吕男判处徒刑2年8月,萧男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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