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方:惩处制度研议增降阶减俸

【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7日电)国防部今天说,针对重大不良犯行及汰除人员,或意图藉酒驾、小过不断方式达到提前退伍者,研议给予降阶或减俸处分。

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上午受访时表示,相关作法仍须缜密研究规划。

媒体报导,国防部为让军中汰劣留优,并让军人终身俸制度公平合理化,研拟未来军、士官若失职或违法犯纪,除维持现有法办和记过调职处分外,还将祭出降阶、减俸的重惩。

罗绍和指出,为使军职人员退伍后照护更为合理,及符合社会大众所期待的公平正义原则,国防部将蒐整先进国家有关军职人员降阶、减俸的作法,供后续研议参考。

据现行“陆海空军惩罚法”规定惩罚种类,军官有撤职等5类、士官有降级等7类、士兵则有8类。

国防部官员指出,军官若遭撤职,依据“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规定,不发退除给与。另外,条例中也明定军人停止或丧失领受退休俸或赡养金权利等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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