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6万债务殴死人 判16年

【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7日电)刘姓男子因廖姓男子积欠新台币6万元,涉嫌与胞弟等人殴打廖男及廖的友人,造成1死1伤;台北地方法院判刘男16年徒刑。

台北地院今天公布判决书指出,刘男因廖男欠他6万元债务,心生不满。

刘男胞弟去年5月20日深夜巧遇廖男后,致电刘男,刘因此前往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一间服饰店与廖男谈判,双方爆发口角。

刘男不满廖男的简姓友人为廖出头,涉嫌持皮带刀与汽车拐杖锁与简男斗殴,还以声东击西的方式攻击简男,使简男大量出血,不支倒地,后来又趁胞弟与廖男互殴拉扯时,再持皮带刀攻击廖男。

刘男的3名友人随后抵达,也加入围殴廖男行列,将廖男围起来打,直到有人喊“不要再打了”,一群人才一哄而散。

简男因伤势过重不治;廖男送医后,幸免于难。

法院审理时,刘男辩称是简男先持汽车拐杖锁攻击他,他才持皮带刀“正当防卫”。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刘男攻击简男的部位是颈部,属人体重要、脆弱的要害部位,且若仅基于单纯防卫,无须以声东击西手法攻击简男。

台北地院审酌刘男居于主导地位,犯罪情节最严重,以杀人、杀人未遂罪判处16年徒刑。审酌刘男胞弟不思规劝刘男,也加入逞凶斗狠行列,以伤害罪判刑2年6月。

其他3名共犯被依伤害罪判处1年2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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