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郭朝河吉隆坡6日专电)印尼驻马来西亚大使馆不满马来西亚外国女佣代理协会(PAPA)自行宣布聘请印尼女佣中介费数额,昨日发表声明澄清最终收费仍需经过两国政府共同定案。
大使馆发表声明表示,代理协会单方宣布聘请印尼女佣中介费为8500令吉(约新台币8万2000元)并未经过两国政府通过,因此这项宣布不合法,并斥责中介费也不该由协会来宣布。
声明解释,虽然去年12月18日印尼总统尤多约诺与大马首相纳吉会面时,同意检讨女佣中介费。后来马印联合工作小组和两国女佣中介会面,由他们建议合理价格,但至今还未有任何结果,而8500令吉也只是协会建议价。
声明表示,马印联合工作小组目前共收到3份女佣中介费建议,除了女佣代理协会外,还包括全国职业介绍所组织(PIKAP)及印尼人力资源服务协会(APJATI)。而联合工作小组可能会在本月或2月份开会讨论中介费课题。
声明强调两国政府只是扮演协调角色,主要利益相关者是两国的女佣中介,因此若中介认为女佣中介费太低,就必须积极与政府沟通,并由政府宣布新价。
女佣中介费课题已是两国长久以来的烫手山芋,由于大马聘用约13万名印尼女佣,促使中介费商机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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